县公安局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7-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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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7〕5号)和省交警总队、福州市局政治部“关于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部署的要求,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春运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3日至2月21日,春节前为宣传重点期,1月28日(初一)至2月2日(初六)为强化期,2月3日(初七)至2月12日(农历十六)为持续期,其中春运启动日(1月13日)为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创和谐春运”为目标,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切实做好2017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力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2017年春运交通安全,有效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曝光警示,形成强大震慑。春运启动前,各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公布本地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近年来春运期间典型事故案例、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特别是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因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公布一批记满12分无缘春运的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等。春节长假前后集中出行阶段,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重点违法警示,并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交通诱导,提升服务水平。各单位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工作措施,在春运全过程分阶段重点、分目标人群、分出行方式,持续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广泛开展“福建路况播报”qq群信息发布、电视游走字幕提示宣传、在“双微”平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等。在春节长假前后,要为大客流集中出行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实时发布高峰干线常见堵点、城市出入口交通拥堵时段及绕行路线,细化提示信息内容、加强分流时耗对比,并配上路线图,有效引导群众错峰合理出行。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雨雪、团雾等冬季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信息发布。

(三)突出重点人群,增强宣传效果。春运启动前,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推动客运驾驶人落实“五不两确保”出车前承诺,要向客货运输企业通报近年来春运期间运输企业重特大事故案例,加强危险驾驶罪相关罚则的宣传;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编发《致客运驾驶人的一封信》、推送安全提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对营运班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驾驶人的宣传提示,春运期间每周至少编发1条安全行车常识、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的手机提示短信;要切实落实对满分驾驶人和审验驾驶人的现场教育、体验教育、网络教育等工作;要会同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放假前、开学后组织开展进校园宣教活动,播放总队制作下发的《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警示教育片;结合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发挥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作用,加强与农村派出所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新春送安全下乡”活动,通过农村“大喇叭”、宣传展板,进村入户发放小册子、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驾乘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劝阻,集中宣传超员车、“黑包车”、无牌无证、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乘车)等危害,确保服务与宣传“双到位”。

(四)加强媒体联动,扩大社会影响。政工室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稿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春运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措施、服务春运出行便民措施等信息。交警大队、派出所“双微”平台要围绕“春运平安行”“情满旅途 温暖回家路”“暖冬行动”等话题,发布动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发起春运典型交通违法“随手拍”等系列活动;围绕春运路线勘探、春运启动、重点违法查处、重要点位体验等策划“微直播”,形成“交警春运平安直播”联动。

春运期间,总队将联合福建电视台、《海峡都市报》、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网易、新浪等媒体陆续推出2017年《佳节平安路》系列报道,录制刊播总队领导春运交通安全音视频提示,并采取随警采访、专题报道、网络直播等方式,集中展现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严寒下的守护”“交警的除夕夜”等富有深度、传播力的系列节目。此外,各单位要要积极向中央媒体、福建电视台、网易福建2017春运专栏提供视频、图片等鲜活素材,配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17—春运:全国交警在行动》、综合频道《生活圈》做好春运系列节目,扩大我省春运宣传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各派出所要积极向交警大队提供辖区交通管理相关素材,由交警大队汇总后向交警总队、支队报送,扩大我县春运宣传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加强主题宣传,突出活动特色。1月13日春运启动日,各单位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在客运站、城市广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咨询、展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品、利用大型商场、广场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安全提示、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上路等形式,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行车、乘车常识,营造春运交通安全浓厚氛围。交警大队要依托县道安办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共青团等单位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志愿公益活动。用好部局及总队下发的春运主题宣传挂图、“明星话安全、平安过大年”等音视频素材及本地制作的宣传资料,依托警队窗口单位、客运场站、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地广泛张贴、展示。要印制一批适合“两客一危”、农村地区的春运宣传指引、招贴画,并用好部局下发的2017年春运交通安全主题海报、严重交通违法警示短片(8则)、明星公益广告、《有我在》(MV)、《让生命无憾》(5则公益片)等音视频素材,依托警队窗口单位、客运场站、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广播站)、公路LED显示屏等地广泛张贴、展示。

(六)加强典型宣传,弘扬警营正气。各单位要进一步丰富交警坚守一线、热情帮扶群众等方面典型的宣传,要突出小年夜、除夕、春节等时间节点,政工室要指导提前提前选定能集中体现春运交管工作特点的基层中队、岗位,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追踪记录、挖掘守护春运平安的生动故事和感人细节,利用新媒体推出“警营春节”“交警除夕夜”等特别策划,弘扬警营正能量。

(七)加强阵地宣传,营造春运氛围。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春运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刑九修正案涉及交通违法新规定。各派出所要在省道沿线、客运场站、农村集镇张贴、悬挂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横幅。充分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沿街单位、商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春运交通安全标语和交通安全提示标语。每个派出所至少悬挂2条春运宣传横幅,交警大队不少于5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长,保安全、保畅通的任务艰巨繁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辖区交通安全特点,组织筹划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对春运宣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到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推动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宣传队伍形象。各单位要结合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策划宣传队伍形象和公益展示。要积极会同文明办、工会、共青团等单位组织开展好“情暖旅途”、“暖冬行动”等主题创建和春运志愿公益活动。要增强宣传意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交巡警节日守护、不辞辛劳、无私奉献、热情帮扶群众等具有警种特色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交巡警好形象和队伍正能量。同时,政工室、交警大队要加强春运舆情信息动态研判分析,对涉及交警队伍形象、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敏感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炒作的涉警信息要及时报告,并续报处置情况。

(三)做好信息报送。为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将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宣传工作情况、横幅等宣传相片和宣传工作总结等材料请分别于1月14日、2月21日上午下班前上报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