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镇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6-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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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快推进我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度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工作目标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高于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高于90%。

二、年度工作要点

1.按照省、市、县土壤详查工作方案,制定本镇土壤详查工作方案,开展全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时完成详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2.以前期相关土壤污染调查发现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筛选一批镇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3.配合省、市、县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并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开展本年度土壤环境质量国、省控点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企业服务中心

4.组织监测人员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培训。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企业服务中心、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5.根据省、市、县部署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6.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确定,督促企业每年自行开展监测。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7.根据省、市、县部署,镇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防治责任书。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8.根据省、市、县部署,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优先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地区开展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参与单位:镇安办、镇环保站、镇企业服务中心

9.根据省、市、县部署,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镇企业服务中心、起步国土资源所、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10.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各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未按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备案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供地等相关手续。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起步国土资源所;参与单位:镇环保站、起步国土资源所、镇村规划服务中心、镇企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

11.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牵头单位:起步国土资源所;参与单位:镇环保站、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12.配合建成农药、兽药监管信息平台,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镇企业服务中心

13.切实控制农药、化肥使用,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年度目标任务时序推进。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镇企业服务中心

14.持续开展秀美山川家园事项服务项目,启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牵头单位:镇村规划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镇企业服务中心

15.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9%,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分别达100%、95%。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参与单位:镇企业服务中心、镇卫计办、镇村规划服务中心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起步镇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本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类型划定、监测与调查评估、日常监督管理、项目库建设、大宗固废排查与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 资金投入,加大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督查检查。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每季度对各村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在12月5日前向上报本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