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1-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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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建设平安松山,促进松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相关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开展道安综合整治夯基强基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道安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各项道安工作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好协调指导督促作用,严格落实道安月通报、季度会议和年度道安考核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暗访和评估,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道安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挂点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员等人员作用,围绕镇辖区内104国道、228国道、141县道以及乡道、村道等路段,全面排查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围绕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逐个讨论分析存在困难、整改建议,汇总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深化“农交安手机APP”应用,提升农村道安动态监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保障辖区内路网路段畅通。(牵头部门:镇道安办,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道安成员单位)

二、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设置上放学时段“护学岗”等;加强部门协作,针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特点,开展与城建部门联合清理占道经营,与交警部门联合治理交通乱象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牵头部门:镇教育办,责任部门:镇道安办、松山派出所、城建大队滨海中队等)

三、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道路机动车、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国家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部门应加强低速车生产企业管理,严禁扩大低速电动车产能,严禁违规新增低速电动车产品,稳步开展我县低速车清理整顿相关工作。(牵头部门:镇工信部门,责任部门:松山市场监管所、松山派出所等)

四、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车型、时段。深化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应用,积极运用警保合作劝导站加强交通文明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8号),落实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要求,多措并举防范和遏制凌晨酒醉驾交通事故。加强人、车、货源头安全监管,狠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宣传教育;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制定严重交通违法查处评价办法,部署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公路“滴洒漏”等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的研判查处力度。(牵头部门:松山派出所,责任部门:镇规划站、镇道安办、镇旅游办)

五、开展城市道路综合监管行动。配合上级部门优化辖区内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逐年优化道路网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城市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督促技术鉴定为危桥的桥梁及时整改,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牵头部门:镇规划站,责任部门:松山派出所、镇公路站)

六、开展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抓好渣土运输源头管理,部署开展渣土车整治工作。加强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理,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强化合规渣土车及其驾驶员动态监管,适时通报、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牵头部门:城建大队滨海中队,责任部门:松山派出所、镇道安办)

七、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部署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整治工作,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一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牵头部门:松山派出所,责任部门:镇道安办、镇旅游办等)

八、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持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摸排“五小车辆”,强化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摸清拖拉机及驾驶人底数,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查纠拖拉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遇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牵头部门:镇农机站,责任部门:松山派出所、镇道安办)

九、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部署开展旅游包车道安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旅游包车联合检查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督促旅行社建立租赁旅游包车管理机制,租赁有资质的旅游车辆。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牵头部门:镇旅游办,责任部门:松山派出所、镇道安办)

十、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部门:松山派出所、镇道安办)

十一、开展车辆经营销售、资质认定监管行动。配合上级部门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整治行动,压实销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三检合一”资质认定和检验设备检定工作,落实对获证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事中事后”监督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牵头部门:松山市场监管所,责任部门:镇工信部门、松山派出所、镇道安办)

十二、开展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建设涵盖风险预警产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用户管理及监控管理于一体的交通气象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面向交通部门的预警发布综合服务和支撑,提升交通气象防灾减灾成效,有效发挥预警服务先导和预警信息枢纽作用。(牵头部门:镇防汛办,责任部门:镇道安办、松山派出所、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