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6-1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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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确定的教育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加快罗源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打造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挑战

一、“十二五”以来罗源教育发展情况

我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紧紧围绕建设罗源湾滨海新兴城市的发展目标,着力深化改革,服务民生,城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基本普及。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并在部分村小附设学前班的目标任务,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与此同时,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将公民办幼儿园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8.86%,比2010年提高10.16个百分点,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农村学校寄宿制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及其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学校面貌明显改善。2013年11月在巩固“双高普九”的基础上,通过了国家对县(首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2015年全县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5%左右,巩固率达到98.2%。

高中教育长足进步。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五年内全县初中升学高中人数达10047人,初中毕业生升学高中就读率达95%。以创建优质普通高中为抓手,努力提升办学水平,罗源一中、民族中学、罗源二中等三所中学分别跻身省级一至三类重点校行列。在滨海新城同步规划建设福州三中罗源校区,委托福州三中办学,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和内涵发展。全县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数占普通高中招生总数的比重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逐年提高。2015年在校毕业生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76.1%,本一上线率达到28.8%。

职业教育快速提升。2015—2016学年罗源高级职业中学在校学生达到1790人,教师100人,校园占地面积从2010年的30亩扩大到140.4亩,学校建筑面积从19890平方米扩大到30213平方米,初步形成了以服务罗源湾临港工业和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体系。职业中学先后评为福建省重点中职学校、首批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现代职业教育院校建设培育单位、县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焊接技术应用专业改革试点单位和福州市焊接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随着国家中高职教育直通车以及高职单招政策相继出台,县职业中学在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同时,加强对学有余力学生的培养,仅近两年职中毕业生就分别有69人考入本科院校,61人升学大专院校,办学效益得到社会认可。

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认真贯彻《福建省终身教育条例》,着眼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成立了县、乡(镇)两级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县电大工作站挂牌成立“罗源县社区教育学院”,各乡镇也在乡镇文技校挂牌成立了乡镇社区学校。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我县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与此同时,通过每年一次的全省统一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和从农村遴选在编教师到两城区(即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任教两条途径,先后补充教师321人、交流调配教师159人,教师年龄和学科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11~2015年,实施校安工程和农村学校寄宿制工程,新建和改扩建校舍21栋25947平方米;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新建福州三中罗源校区、福州三中滨海学校、滨海实小、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等4所中小学;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第二实验幼儿园、鉴江和松山两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了碧里、洪洋、中房、霍口、飞竹、西兰、白塔等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在9个村小附设学前班;划拨用地110.4亩,新建职业中学实训基地(已建成综合教学楼和实训厂房共3栋10323平方米一期建设项目)。与此同时,坚持以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为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校际之间的基础教育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县域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推进罗源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压力主要在县城区,难点在农村,主要表现为:(1)学前教育发展不能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公办园建设进度有限,民办园普惠性发展滞后,特别是凤山镇公办园学位紧缺、滨海新城没有公办园,随着人口增长,在两城区“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愈将突出。(2)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分布与常住人口规模还不相适应。“城区挤”、“农村弱”的矛盾还没有很好解决,农村生源大量流失,办学困难,教育管理和教育效益相对薄弱,均衡发展在城乡之间仍有一定差距。(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办学特色和继续教育内涵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4)师资分布不够均衡,音体美及心健教师紧缺,农村学校师资偏弱,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务必将教育布局规划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户籍改革和人口计生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待和多样化需要。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教育是重要的社会民生事业,优先发展教育前景广阔;随着推进罗源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教育事业发展将得益于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支持。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待也将不断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时间已经过半,今后5年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任务艰巨。罗源湾滨海新城建设在较大程度上加快了我县新型城镇化步伐,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县城区和滨海新城迁移,加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扩容亟待加强。教育历来都为全社会所高度关注,教育改革发展要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从“有书读”提升到“读好书”的期望。我们务必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坚决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加强思路与措施对接,更加注重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罗源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认真实施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立足县情,努力打造均衡、优质、协调、幸福的基础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新罗源提供坚实的智力基础与人才保障。为此,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建设“教育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二、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民生与公益性质,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为抓手,逐步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因素从户籍生源转为常住地实际生源,加快缩小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及学生的资助帮扶力度。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师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求知探索、解决问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推进改革创新。确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和现代教育理念,推进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根据管、评、办相对分离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招生考试制度和挂牌督导等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营造更加灵活、科学、人文的教育教学环境,始终保持罗源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旺盛活力。

第三章  目标要求与主要任务

一、“十三五”罗源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立足加快罗源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定位,统筹老城区(凤山镇)、新城区(滨海新城)以及农村乡镇教育规划布局,稳中求进,形成城乡学段校际相衔接、相协调的教育事业发展格局。着力在教育条件机制、教育内涵特色、教育质量效益、教育公共服务支撑上全面提升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服务覆盖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大众化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罗源教育事业发展达到福州市中上水平。

事业发展指标。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在保持和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教育强县”创建目标。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学额覆盖面达75%以上;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率达96%以上,普通高中全面保持优质化水准;社会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十二五”末期的11.3年增加到13.5年;全县成人文盲率降低到1%以下,扫除青壮年文盲。

学生培养目标。遵循学生及人才成长规律,学前教育阶段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着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科学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学习认知习惯、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着力培养普通高中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科学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促进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坚持思想、知识、能力协调发展,培养电大、函大、自考等高校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成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或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加快建设和发展特殊教育学校,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育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促进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学校建设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每个乡镇原则上都应设置一所初中和一所中心小学,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和教学点,以及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同时发展村小附设学前班,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的总体布局和要求,进一步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落实好四大项目建设:一是幼儿园建设。争取在县城区新建两所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在滨海新城新办一所公办幼儿园;在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园条件,扩大办园规模,真正让公办园在我县学前教育中撑起“半壁江山”,从根本上改善“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二是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重点安排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以及周边起步镇、松山镇、碧里乡的中小学新建和扩建项目。争取在县城区再建一所小学,新增小学学位1080人以上;改扩建碧里中心小学,以满足金港工业区和北岸港区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入学需要;进一步完善罗源一中、罗源二中、民族中学、松山中学的田径场、体艺馆、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配套。通过实施新城区学校建设、旧城区学校扩容改造、以及复办罗源一中初中部或推进三中扩容,进一步优化县城区及其周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力争到2020年前,在学位相对紧张的县城区全面消除55人以上超大班额,中小学班生规模达到国家标准。适时调整县域高中中招学额分配比例,支持福州三中罗源校区办好高中;继续推进县职业中学实训基地建设,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二、三期配套建设项目,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办学能力。三是抓好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新建的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和滨海新城三所中小学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同时加大投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力争到2017年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达到省级要求,进一步夯实教育基础。四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时代脉搏,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功能实验室建、配、管、用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应用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十三五”罗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重点,打造内涵丰富的素质教育。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课程德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为基本载体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强学科德育研究与实施,寓学科育人于学科教学之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公民意识和时代精神等方面教育熏陶,培养学生诚信友善、团结互助、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和人文素养;建立学生第二课堂考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习惯养成、道德认知和实践体验为重点的主题活动,促进学生社会实践有效开展。创新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小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和遵纪守法意识。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进一步夯实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基础,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整合社会德育资源,推进全员育人、全时育人。加强以“福州数字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和“道德讲堂”为载体的课外德育平台建设。建立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德育工作测评体系,强化德育能力培训机制,培养适合现代德育要求的高水平、高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到2020年前,力争创建市级示范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一个。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检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进一步完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分类指导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特色发展。构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教研工作机制,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成长和服务能力。深入研究和贯彻落实中考中招和高考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体育素养。着力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促进美育与德智体的融合。配齐配强体音美教师,开齐开足体音美课程,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索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开展课外科普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积极推动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对学生理想、学业、心理、生活等多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认真探索和实践快乐学习、幸福教育,促进幸福教育理念不断深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督导制度。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全面纠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学生在校作息制度,科学设置并严格限定各年段的课业数量、学习内容及课程结构,规范各类竞赛活动。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进一步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指导家庭科学教育,为适龄儿童和少年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二)以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学前教育发展体制。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实施国家和省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以乡镇中心园为中心,辐射村小附设学前班的分级管理模式,实行经费使用、教师调配、教学教研、教玩具配置、教师考核、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和督导评估范畴。

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加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力度,通过改造提升条件较差的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扩大具有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优先安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在偏远的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与中心小学的分离,实现人事、经费、园舍“三独立”。到2020年,实现全县公办幼儿园可提供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

构建普惠性服务体系。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福州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落实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制度,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年审制度,从办园条件、安全管理、食品卫生、保健措施、教育活动等方面加强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常规管理和检查指导。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选和管理办法,探索在生均经费、师资培训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落实民办幼儿园达标升级奖励等方面,有效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和杠杆功能,努力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普惠性学额覆盖率达60%以上。与此同时,制定“分类定级、成本核算、家长合理分担”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建立依法取缔无证办园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培养壮大幼师队伍。加大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力度,及时补充幼儿教师。积极引导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以自考、函授等方式辅修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开展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学前教育的培训工作,多种途径拓宽公民办幼师的来源和培养渠道,全面提升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完善以示范性幼儿园和优质幼儿园为引领的县域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形成“联片互动,资源共享,协作提高,均衡发展”的管理格局,促进各类幼儿园优质发展。探索公办园带民办园、示范园帮普通园的帮扶模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2020年前,力争将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90%的独立公办幼儿园达到县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同时深入开展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幼儿园为中心的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网络。

(三)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分析把握城乡人口及中小学适龄儿童流动趋势,主动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适时调整招生划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入学的权益。坚持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两为主”原则,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在公办学校就读达90%以上。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低保和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资助力度,不让一个适龄儿童或少年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简称“改薄工程”)建设,着重从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两个方面,本着“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一校一策“补足短板”、“兜住底线”。与此同时,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及长效管理机制项目(简称“校安工程”)建设,及时做好不达标校舍的除险加固工作。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

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推进校际均衡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不断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办法;不断探索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办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不断深化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模式,以片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鼓励优质学校办分校,探索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办法,组建学校联盟,有效提高薄弱校和新建学校的办学水平。

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根据罗源人口发展趋势,加紧创办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夏季招生。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实行免费教育,提高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中小学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办法,探索建立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合作育人的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逐步实现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以满足残疾学生对高层次教育的需求,适应罗源经济与社会发展。

(四)以促进内涵特色发展为重点,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建设滨海新城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县域高中教育资源,形成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新格局。落实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合理提高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比例,更加关注学生差异和优势潜能,充分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在2020年前,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围绕学校特色教育构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拓展性课程体系。加强对普高选课、选考制度重建和模块课程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和指导,积极应对和研究高考使用全国卷和新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探索由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质量监控研究团队,建立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系统,定期开展课改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强化教学质量监督管理。以推行精细化管理,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因地制宜,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发展方式,以学校特色学科和特色文化为支撑,通过构建特色建设平台和制度创新平台,使县域内普通高中形成梯度发展和各具办学特色的良好格局。积极探索引进福州三中开展委托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探索建立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推动我县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五)以促进校企融合为重点,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加快实训基地建设。用三到五年时间,将职中实训基地打造成为师生实训、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转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劳动技能培训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平台和多功能职教中心,为我县“中国制造(2025)”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与此同时,积极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接,帮助更多学有余力的中职毕业生升学高职院校。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对接罗源湾临港工业和罗源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适时调整专业设置,逐步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结构和办学特色。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示范专业点建设,努力打造精品专业。到2020年,国家和省市示范专业(点)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达到50%以上,初步形成与罗源经济建设相适应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监控评估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职教育教学质量。

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为重点,探索构建部门、行业、企业参与的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推进现代学徒制和“引企入校、入企办学”改革,扩大聘请“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中教学;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

(六)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重点,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完善终身教育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格局。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服务机构,合理解决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问题,建立一支以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终身教育队伍。建立以政府为主、多元投入的终身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纳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创建评估体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

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福州市社区大学平台资源,拓展我县终身教育在线学习。整合优化各种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和培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互通,建设广覆盖、多形式、多层次、更便捷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巩固和完善县乡村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社区教育学习点三级一体的城乡社区教育网络。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乡镇(街道)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

整合开发终身教育资源。统筹县域内各类教育资源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形成终身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依托电大系统资源,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鼓励个人通过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积极开展与社区居民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方面密切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构建开放式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网络体系。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与培训,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氛围。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依法加大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力度,巩固拓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争取创建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持续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和“规范用字创文明”等活动,为创建全省乃至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四章  具体对策与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打造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 好教师。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引领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承诺书》,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激励机制,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师德表现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不断增强教师人格和学识对学生的感染教育力量。建立完善师德考核、监督机制,严肃处理社会反应差、业内评价低、严重影响教师队伍形象的反面典型。

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网络培训三位一体的培训形式,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提升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多渠道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到2020年,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到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90%、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85%、普通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98%、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70%以上,中职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到95%、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35%以上。

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省市教育学院和兄弟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对接与合作,强化培训和教研功能。想方设法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加强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校长的培训。以创建“名师工作室”为引领,广泛组织名师送培、送教、讲坛、带徒,以及沙龙教研、学科教研等活动,加强对学校教学和教研的专业引领,促进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中专业教师到企业跟岗学习和从企业及社会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兼职教师的机制,不断壮大“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探索实施“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提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长效机制,通过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和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等形式,促进师资均衡合理配置。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争取按照省定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将职中工科类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纳入“特岗招聘计划”,探索建立教师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教师及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贯彻国家及省市《乡村教师队伍支持计划》,落实教师医疗、住房以及农村教师津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激励机制,优先补充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逐步将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到城市学校的标准。到2020年,基本配齐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同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生管人员和校医配备,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教职工队伍。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职责,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中央和省市核定的标准。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省市要求适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保正常运转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办学奖补和扶持推动机制,通过直接或间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鼓励和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健全和完善非义务教育经费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在保障正常教育经费的基础上,根据优化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的需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新建学校(含幼儿园)建设项目。将基础教育建设经费优先保证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将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教育信息化经费重点投向新办校和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学校、教学点等基本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地方,促进城乡校际教育装备均衡配置。力争在2020年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达到“教育强县”发展标准。

加大教育惠民力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即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免寄宿费,给予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就读寄宿生和农村低保家庭寄宿生的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确保不低于省市基准定额标准并且及时拨补到位。高中阶段在中职学校学生免除学费的基础上,适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配套出台普高生均公用经费拨补标准以及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等相关措施。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库,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给予学前教育低保和特殊困难家庭适龄幼儿保教费补助;给予特殊学校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在中小学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学高等院校,保证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

三、进一步创新教育教学的体制机制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样化管理运作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以及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的覆盖面。积极探索、统筹解决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租)房居住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布相对集中导致县城区入学压力加大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探索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和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对校长的考核、培训、任用、奖励、监督与交流等相关制度,探索创设“名校长工作站”,提升校长队伍的管理水平和层次。健全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贯彻全国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以及教育资源和服务管理平台为支撑的“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福州教育城域网和省教育专网,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学校网络与省、市教科研机构之间的高速、安全互联互通,构建三位一体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大力培养和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学生信息素养,不断拓展师生适应“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教与学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部分中小学建设“录播课堂”、“互动课堂”、“智慧课堂”,通过和运用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名师、名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到2020年,初步实现教育信息数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育行政管理电子化。与此同时,要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

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切实加强县对乡(镇)教育工作督导。加强并改进责任督学的选聘、管理和考核,提高挂牌督导成效。健全综合督导与随机督导相协调的督学机制,完善督导情况公示制度,强化义务教育督导监测,加强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主动对接国家及省、市“对县督导”,将教育督导评估考核与“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民办教育准入机制,提高管理与监督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纳入全县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统一规划。探索建立优质公办校(园)帮扶薄弱民办校(园)的机制,优化民办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监控机制,严格民办学校收退费制度,有效防范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和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建立民办教育机构变更、退出机制,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引导民办教育机构集团化发展。建立有效的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形成政府主导,民办学校自主办学,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公民办教育相协调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进一步维护安全稳定与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观念,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学校领导、教师、保安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平台、校内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推动校园安全信息与公安110即时对接。持续开展校舍、消防、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交通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平安校园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导,努力为师生创造安全稳定、和谐幸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加强安全教育演练。依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促进学校安全教育日常化、制度化。着眼新形势下学生心理行为特征和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拓宽渠道,创新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同时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开展消防、地震、反恐防暴等演练训练,不断提高学生自救自护及防灾避险能力。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适时修订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培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校园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定期研究、分析评估、预警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涉校、涉师、涉生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潜在不安定因素。加强联防联控,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校园及其周边治安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卫生、文化娱乐环境。加强校园安保及周边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和精神异常人员滋扰校园、侵害师生。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协调发展作为县、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城乡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安排、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证教育发展。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切实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健全对学校领导的考核、监督、交流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充分挖掘教育教学专家人才,加强对教育管理政策和发展策略的研究,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提供更宽松的政策支持,创造更灵活的发展空间。

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政治思想基础。加强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注重舆情引导,弘扬正能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推进依法治教。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构建以校园“特别管护区”为重点的学校维稳社区联动机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工作秩序、破坏校园及周边安定稳定、侵害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和办学者的权益。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制度,推进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学校普法教育、国防教育制度,确保普法教育和国防教育有专人负责、专门教材和专用时间,培养师生员工良好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与此同时,落实政府及教育部门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教育政策的执行力与保障力。

全力推动《规划》实施。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规划》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分解相关任务指标,跟踪督查政策任务落实情况,统筹推进《规划》实施。财政部门要针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地做好经费测算,足额安排教育预算。国土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对学校布点建设及学校改造工程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和支持。编办和人社部门要在教职工编制核定、人员补充、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公安、物价、市场监督、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良好教育工作环境上加大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齐心协力推动“十三五”期间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附件:1.十三五”期间罗源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2.“十三五”期间罗源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