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来源:罗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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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目  录

 

前言………………………………………………………… 5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6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成效………… 6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7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 10

三、主要任务……………………………………………… 11

(一)标本兼职遏制重特大事故………………………… 11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2

(三)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13

(四)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14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5

(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体系建设……… 21

(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22

(八)强化安全技术推广与支撑体系建设……………… 22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 23

(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24

四、重点工程项目………………………………………… 25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25

(二)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 25

(三)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25

(四)海洋渔业北斗应用项目…………………………… 26

(五)公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程………………… 26

五、保障措施……………………………………………… 26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6

(二)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26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27

(四)强化社会和公众舆论监督………………………… 27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的重要时期。

罗源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县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升级,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罗源县“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相关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出台《罗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罗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推动乡镇和村居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现了“三级五覆盖”。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和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乡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县、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有效保障了政府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的落实。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液化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探索建立了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实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方向发展。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六进”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关心健康”的氛围日益浓厚,“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逐步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加强。

5.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不断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19起,死亡70人,受伤883人,直接经济损失1484.2万元,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17%。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2015年,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十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为0.033和2.91,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安全生产保持了稳定好转态势。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加快经济社会发生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时期,安全生产既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不利因素。

1.发展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我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改革创新成为共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面临的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虽然同比下降40.17%,但事故起数却同比上升12.22%,道路交通事故占比仍在高位徘徊,冶金行业仍是我县安全生产的“案发高地”,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事故仍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我县安全生产点多面广线长,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标准化创建水平总体不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自我防范意识淡薄。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等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安全风险加大,面临重大考验。三是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亟待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未根本解决,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装备滞后,执法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乡镇尤其明显。第三方安全专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传统严防死守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四是安全健康权益要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升,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落后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矛盾凸显。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根本出发点,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化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我县经济长期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促进区域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健全体制,依法治安。坚持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形成系统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科技支撑与经济约束相结合的法治化、市场化安全生产体制,建立多元化安全投入机制,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构筑和谐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3.创新科技、强化服务。坚持预防为主、科技兴安,严格市场安全准入和安全条件的持续改善;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和安全的有机结合,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成效明显,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现代科学管理型转变;企业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生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化安全诚信制约机制初步形成,社会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稳定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显著好转,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

2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0%

3

十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9%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6%

5

重特大事故起数

0起

6

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

下降5%

注:相关约束指标以市公布的“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为准。

三、主要任务

(一)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全面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源头管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等环节安全把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控制高风险产业项目准入,建立准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定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关口前移,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排查评估,超前辨识、预判、防控各类安全风险。设立安全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科技研发推广,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实施过程管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城市老旧小区、渣土受纳场、矿山边坡、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民爆物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电梯和特种设备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和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事后处置,增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到2018年,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安全技术推广与支撑体系、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体系、安全生产准入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五大体系”,实现我县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转变,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由人防为主防范向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范转变,从政府单打独斗向社会群防群治转变,从事后灾害治理向事前风险管控转变等五个转变,提升我县本质安全水平。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罗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等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科学界定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职责,明晰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加强安全风险会商,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研判安全风险。发挥专业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评估城市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行业、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建立重大风险公告预警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隐患排查导则等宣贯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告知、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以“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复查清单”方式,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自查、自改、自报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托福州市“智慧安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顾问、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治安。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一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明晰职权目录,简化工作流程,取消或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放管结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既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强化监管执法,又提供便民高效的优质服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暗查暗访、交叉检查、“双随机”抽查、挂牌督办、行政处罚、事故查处等工作制度。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和执法流程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表格化、规范化。强化事故调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严格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企业“黑名单”、“一案双查”、“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全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强化道路隐患综合整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构建覆盖全县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与惩戒。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管理,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提升隧道、长下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准入制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矿山。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全面推进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会诊监管制度,对非煤矿山开展会诊式安全检查,推动“一矿一策”落实到位。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强化标准系统的实际运行与持续提升,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滚动实施,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分类、登记、建档等制度,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油气管道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实施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型化工企业转产退出,对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化工园区。

水上交通:加强危桥、渡口渡船和海岛便民工程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严格落实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区域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非传统安全事件的有效应对,完善搜救、防台、防雾、防寒潮大风等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上应急搜救协作联动机制,增强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上交通运输安保能力。

渔业船舶: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强化渔业船舶、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至2020年,60马力以上渔船80%达到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全县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100%安装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继续推进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落实渔船编队生产,继续加强船东船长、职务船员等培训,推行使用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力度,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

消防: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继续推动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系统运用,建立企业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并落实失信惩戒制度。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工业园区、棚户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展“数字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队建设,加强应对现代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装备器材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督办制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实施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与企业资质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等挂钩。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建机和模架“一体化”管理,推广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措施,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试点工作。

特种设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规范从业活动,实行安全管理标准化。建立社会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实行购买服务、专家支持、信息公开和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和信用情况数据库,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机构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对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免收牌证工本费和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费,落实拖拉机报废补贴,进一步报废淘汰安全性能差、油耗高、可靠性差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技术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提高重要农时季节、关键生产环节和重点机械设施的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扩大安全监理覆盖面,至2020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达到80%以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科学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及超规格、超品种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所。

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许可和监管。规范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旅游安全: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旅游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客运等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旅游目的地旅游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流量控制等监测预警和安全风险提示,持续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定期组织演练培训。

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推动冶金煤气企业设立煤气救护站,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安装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

电力: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及电网、设备运行安全管理,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协议签订、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持续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健全完善警企联合机制,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力度,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职业健康: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申报、治理、监管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制度,培育发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全面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持续开展职业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关闭职业危害严重且无力改造的企业。

(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体系建设

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要求,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全县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通过评审达标。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内容,实施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强化日常动态管理,推动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持续提升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公开安全生产承诺,定期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与项目核准、土地使用、贷款融资、企业荣誉、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挂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和谐诚信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安全生产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继续深化县、乡镇、开发区、村居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开发区、乡镇、村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试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履职能力培训和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备先进适用的安全监管执法设备, 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八)强化安全技术推广与支撑体系建设

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危化品、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县、行业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建设,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的服务机制,通过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库等,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权威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大力实施安全人才战略,加强安全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选送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考试,提高科学治安、专业治安水平。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知识纳入普法内容,重视和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社会公益性宣传,凝聚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正能量。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长效教育培训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岗前教育培训、师傅带徒弟、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准入等制度。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开展安全大培训工程,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针对性开设课程,实施全覆盖、多层次、高品质的安全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校园”、“安全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示范点建设。探索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组织安全普法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汇演等活动,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加快应急救援预案、队伍、专家、装备、物质等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调度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加强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质量管理,开展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与培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开展区域性企业间应急救援协议服务,依托重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应急救援工作的格局。

四、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确定实施5个重点工程项目。随着工程的实施,对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目标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等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监控系统,实施重大危险源省、市、县、企业的联网监控。

(二)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

加强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事故隐患路段整治,重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

(三)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中的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县、开发区、乡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装备、应急指挥装备、办公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等的配备,提升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基础保障、现场监管执法、风险预警防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指挥、法治宣传教育、技术支撑保障水平。

(四)海洋渔业北斗应用项目

继续推行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推动全县44.1千瓦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100%安装、使用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

(五)公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全县国省干线公路以及交通流量大的县道和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监控设施(测速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和卡口)全覆盖建设。建设以县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为依托,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提高对公路交通违法的快速干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定期督查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部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税收、环保、信贷、保险、产业政策等方面制定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政策措施,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安全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和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预算投资和公共财政支出范围。鼓励银行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给予贷款支持,引导、推动企业调整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装备融资租赁等领域的投入。发挥商业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建立起符合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需求的责任保险制度,促进责任保险机制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管理。

(四)强化社会和公众舆论监督

健全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社会公众、企业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执行评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予以处理、反馈,实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