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防控金融风险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信联社关于福建农信普惠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6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中心任务,传承发展普惠金融理念,坚持“支农支小、扶贫扶绿”的原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全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打通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以更少的交易成本、更低的服务门槛、更优质的客户体验、更安全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到2020年,新增农户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下同)贷款分别达到6亿元、1亿元,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突破24.5亿元、3.5亿元,涉农贷款及5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市场份额保持县域首位;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1%以下;升级完善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184个、服务城乡居民超10万人,支持小微企业超1200户、手机银行客户超6.5万个、全县农信系统电子交易替代率超90%,目标客户金融信息建档基本实现全覆盖;金融服务产品更丰富,存、贷、汇以及代理、理财等金融业务不断拓展,机构网点覆盖面持续扩大,城乡居民金融服务更加便捷。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信用建设。1.深入推进信用工程。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开展信用县创建活动,打造“诚信罗源”,争取3年内成功评定“信用县城”。2.积极开展信用共建。人行、银监、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社保、农信联社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借助多方力量,整合各部门征信数据,归集到“信用福州”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省市信用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3.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征信宣传,培育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4.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对信用良好的客户,在就业、创业、行政事业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讲信用甚至逃废债务的客户,实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
(二)持续推进精准服务。1.精准建立客户档案。主动为“三农”、小微等薄弱领域、低收入群体及各类城乡居民建立普惠金融档案,为实施精准对接奠定基础。到2020年目标客户建档4万户,覆盖率100%。新增小额信贷预授信10亿元,授信覆盖面80%以上。2.精准分析客户需求。综合运用客户评级系统、客户信息采集系统以及第三方信息,细分客户类型,满足客户需求。3.精准研发金融产品。针对各类群体的需求,加大网络金融、小微金融、消费金融等方面的产品创新力度,大力推广农e贷、普惠金融卡、小微宝、安居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供给与客户需求有效对接。4.精准对接服务需求。明确服务方式、责任网点和客户经理职责,推行网格化服务方式,准确把握各类客户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着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一站式的高体验服务。
(三)持续推进基础建设。1.优化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在实现营业网点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中心镇、社区、产业园区和新农村人口集中村延伸,打造一批旗舰网点和星级示范网点,提升网点服务的便利性和体验感。2.升级村村通服务功能。以福建农信小额便民点等为载体,依托福建农信电商平台,打造集金融、便民、电商、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
(四)持续推进“智慧农信”。1.加快数字化设施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新技术,推动数字化、移动化、普惠化,让更高效、平等、透明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普及城乡、惠及大众。2.提升移动智能终端。积极打造“移动银行+移动生活+移动支付+移动营销”四位一体、覆盖多种应用场景的移动金融生态圈。创新推出云闪付、二维码扫码收单等新型移动支付业务,大力推广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化金融产品。
(五)持续推进民生金融。1.实施农村金融支农支小工程。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特色村镇等领域,充分满足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需求,积极塑造小额信贷服务品牌,不断扩大小额信贷覆盖面。2.实施农村金融扶贫工程。加大扶贫信贷投放,推广“扶贫贷”系列产品和专业合作社带动、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不断改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3.实施农村金融助力民生工程。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强与财政、农业、林业、教育、电力等单位的合作,做好惠农补贴的代理发放和公共服务工作,发放妇女创业、计生小额、生源地助学、创业担保等民生贷款。4.开展减费让利活动,未来三年实现平均利率下降10%的目标,减轻农户融资成本压力。实施贷款优先、服务优先、利率优惠等信用激励措施。
(六)持续推进绿色信贷。实施绿色金融工程。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争实现增速、增量、客户数“三个不低于”目标;从投向、授信、产品、渠道、服务五个维度入手,提升绿色金融供给水平;加大对民生林业、绿色农业、海水健康养殖、生态旅游、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普惠金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刘必霖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人社局、法院、人行、银监办、农信联社及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罗源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信联社,负责普惠金融发展行动计划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工作,切实把推进普惠金融作为重中之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协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二)加大宣传发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介和各类平台开展普惠金融宣传,向社会和公众展示普惠金融行动和成果;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校园行”“金融知识进万家”“普及金融万里行”等活动,提高公众金融安全意识,提升运用金融服务创业致富的能力。
(三)强化部门联动。农信社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借助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组织引导、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农信社主动作为的联动局面,增强普惠金融工作合力。县发改局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信用环境;县农业局在涉农贷款、扶贫贷款等民生工程领域继续开展合作;县公安局在打击信用卡诈骗等领域开展合作;县法院建立农信社催讨债权简易程序,加大力度协助清收不良贷款、打击逃废债等,推进社会信用工程建设。
(四)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体系,把普惠金融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靠前指导、检查督导、考核通报,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薪酬、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调动发展普惠金融工作积极性。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举,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丰富产品体系、拓宽业务渠道、优化金融生态、拓展合作平台、塑造服务品牌,将普惠金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