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8-1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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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罗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罗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现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及《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努力推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为“做强省会北大门、建功丝路海港城”新罗源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品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满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组织丰富多元的体育赛事活动、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谋划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全民健身路径、篮球场提升改造、社区足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载体。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实现新建小区体育设施和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打造以城市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为重点的城乡休闲步道网络体系。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换代,推广二代智能健身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健身步道建设,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以地引商、以地招商”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新模式,推进体育场馆提质增效。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罗源生态环境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定期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体育健身大会、社区运动会、运动项目联赛等赛事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等,组织开展新年登高、健步行、广场舞等群众性赛事活动。积极推进竞技体育赛事与全民健身联动,释放“全民参与、全民欢乐”效应。挖掘和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资源优势,打造“一县一品”赛事活动新格局。依托社区足球场地设施,打造社区足球联赛。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方式,举办覆盖各类人群的线上赛事活动,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全民健身活动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提升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体育总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县 “1+2+N”(1个体育总会,2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备案健身团队),乡镇“1+3+5”(1个体育总会分会或工作站,3个单项体育协会或人群体育协会、5个备案健身团队)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健身站点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

  落实《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办法》《福州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全民健身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提高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挥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场馆运营管理、赛事活动组织、运动项目普及培训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普查,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结构,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巡讲团,深入基层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每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健康监测站点转变,打造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新模式。广泛宣传“医防协同融合”理念,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资质的医疗、科研等机构开展体质测试、疾病监管、运动干预、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服务。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单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委文明办、县卫健局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发挥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加强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建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继续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项目,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办好县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和群众运动等级评定制度。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健身示范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六)加快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发展

  加快全民健身与教育、医疗、康养、旅游、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落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推进体育和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等体医融合实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及专业医疗机构设立体医融合服务中心。推进体医养融合示范社区建设,加强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支持全科医生、社区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康复理疗师等参加运动处方师培训。推动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健身休闲康养基地。鼓励乡村统筹规划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植入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依托全国体育场地常态普查系统,评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摸清建设短板。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安排专项资金,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更新更换健身路径100条,提升改造篮球场8个,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效能提升工程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争取上级体育部门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政府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高场地设施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三)社区运动会品牌打造工程

  结合 “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等赛事活动,以群众家门口的体育场馆、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园区等为主要开展活动的地点,以基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老年体育协会、俱乐部等为主要组织力量,以常规赛事、科技赛事、趣味赛事为主要板块,以便于在社区开展的、具有地方特色和当地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为主,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运动会”,推进活力社区建设,培养居民良好的健身习惯,让健身运动真正成为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

  (四)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e福州”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志愿服务、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化、数字化的体育平台,促进我县体育领域规划衔接、政策联动、项目共推、赛事联办、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拉动体育消费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实现市民体育健身、体育消费数字化、便利化、智慧化,推进办公协同化、管理智慧化,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为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区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规范化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拓宽全民健身资金多元投入渠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体旅局、县委文明办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基础性工作。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熔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旅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