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源县“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罗源县“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3〕12号)和《福州市“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榕政办〔2023〕58号)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全面落实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我县“双龙抱珠”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工业经济进一步提质增效、加速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围绕“问题大破解、政策大落实、配套大提升、产品大促销、产业大发展”,实现促问题解决、促政策兑现、促降本增效、促项目投产、促补链强链的目标,全面提振工业,推动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任务攻坚阶段,根据该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任务目标,全县发力、比学争优,确保我县工业经济“月月有提升”“季季有发展”“年年有成效”;
第二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为提质增效阶段,促进全县各大重点项目陆续落地投产、优存量、保增量,带动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在全市排名上保持领先;
第三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为收官冲刺阶段,顺利完成“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员抓工业机制。凝聚全县之力大抓工业,做到政策大对接、问题大破解、项目大提速,让顶层设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要切实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做细做实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快速组织动员,迅速协调反应,推动项目早进场、快建设。要深入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县领导挂钩民营企业等专项行动,集中攻坚,统筹资源,积聚力量抓工业,切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确保抓出习惯、抓出成效、抓出常态。
(二)建立服务企业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园区要深入企业一线办公,根据企业现实需求、发展情况等,第一时间为企业破堵点、解难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现场听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小升规”企业等问题、诉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法无禁止”事项、跨部门事项及时协调落实。每月收集整理需省、市层面协调解决问题清单,报送省市有关部门提请解决。
(三)建立比学亮晒机制。结合“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效行动”“培育链主企业强链条行动”“服务工业企业稳增长行动”,制定“工业提振”专项行动考评细则,优化考评方式方法,全面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县工信局牵头负责根据考评细则,每月对各乡(镇)、园区进行综合考评,并全县通报。月度考评结果倒一的各乡(镇)、园区,需在县政府专题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两个月考评倒一的各乡(镇)、园区需在每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做表态发言。
三、专项行动
(一)问题大破解行动
1.畅通发现问题渠道。规上工业企业全部明确县、各乡(镇)、园区领导挂钩服务,全面开展企业大走访,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情况,收集问题,不走马观花、不搞形式主义,并通过各乡(镇)、园区汇总到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下同);各乡(镇)、园区建立常态化每周收集汇总企业诉求问题到办公室制度;企业也可通过“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诉求问题,转至办公室处理;建立工业企业监测预警“135”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市工信局发出用电下降预警的企业及我县减停产企业,由四办、各乡(镇)园区负责通知各自挂钩领导,县工信局配合提供预警名单,挂钩领导在“1、3、5”个工作日内赴企业开展工作(挂钩情况详见附件2、3、4)。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工信局、县发改局、“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园区)
2.建立问题解决机制。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每天分解交办企业诉求问题机制,挂钩领导即是责任领导,并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园区每周至少召开一场专题会解决企业诉求问题;分管工业县领导每周召开一场协调会解决企业诉求问题;其他县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挂钩企业实际,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企业诉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企业诉求问题,研究后需要上报省市解决的诉求问题由办公室第一时间上报推进。对于用电量同比和环比下降“50%、30%、10%”预警工业企业,挂钩领导和所在各乡(镇)、园区应分别在“1、3、5”个工作日内赴企业了解用电量下降原因,协调解决问题;对减停产企业要全程跟踪,持续服务,直至企业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园区)
3.严格问题销号督办。建立办公室每周汇总一周分解和解决的企业诉求问题通报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配合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园区及挂钩领导解决企业诉求问题情况进行督办通报机制;“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坚持“一三五七”诉求督办反馈机制。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件,要求一天内反馈;对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件,要求三天内反馈;对需要进一步协调的督办件,要求五天内反馈;对涉及重大疑难的督办件,要求反馈时限最多不超过七天,督促承办单位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各乡(镇)、园区)
(二)政策大落实行动
1.全面宣贯惠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3〕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榕政办〔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我县贯彻意见。县工信局、各乡(镇)、园区通过企业座谈会、规上工业企业微信群、企业大走访、专场惠企政策宣讲等形式全面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县的惠企政策和申报培训,做到家喻户晓。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梳理《罗源县惠企政策清单》,制作兑现申报指南,实现“一窗”咨询。同时,第一时间跟进上级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宣传指导到企到位。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园区)
2.落实兑现惠企政策。今年8、9月份开展兑现政府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攻坚月活动。8月底前,县财政局、工信局联合,全面摸底梳理未拨付(含在途)的专项资金项目清单,9月底前确定资金兑现时间安排。各政策执行部门要研究简化惠企政策申报兑现程序,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同时,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一窗受理”的一窗登记、分流转办、一窗反馈,为企业提供申领惠企补助资金的方便快捷服务,不断提高惠企政策兑现效率。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园区)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县工信局、统计局、税务局、金融办、各乡(镇)、园区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邀请统计、金融、税务等部门业务负责人、龙头企业财务负责人等“懂行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教什么”的原则,开展“订单式”授课,把疑难问题和常识讲通说透,不断提高企业和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服务指导培训,帮助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财务会计台账等基础资料,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园区)
(三)配套大提升行动
1.提升园区标准化水平。加大力度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要素资源配置水平,未来3至5年,全县形成超1.5万亩的工业用地供地规模,力争实现每年报批并出让工业用地1500亩以上,并持续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实现腾笼换鸟。启动碧里作业区1-2#及7-10#码头泊位筹建,推进碧里作业区5#泊位扩能改造和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航道通航能力、码头靠泊能力和公共服务港区功能。加快建设罗源湾公共廊道工程,推动台商区外联通道和国道罗源湾高速口至亿鑫钢铁厂段拓宽改造,加快松岐北路、松岐中路、通屿路、松山路等主干道和江北中路、五五路、站前北路、岐鹤东路等支路建设,启动北工业区防洪排涝建设计划,为临港工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集疏运保障。加快污水厂及管网建设,推进台商区污水厂、城区污水厂扩容10000吨项目、北片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项目、金港生活污水厂升级改造项目、金港工业区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建设,做到园区企业和居民污水应纳尽纳。启动谋划牛坑湾片区产业规划,集中精力做好扩区工程填海竣工验收工作,形成可供出让的千亩连片工业用地,为谋划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完善两个园区、滨海城区及周边人居环境建设,推进乡镇工业园环境整治、104国道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和下杭河、A滞洪区等建设,进一步营造罗源湾宜居宜业的美丽港湾。加快审批建设金港工业区电镀集中区、推进白塔青山不锈钢生态产业园供水、供电、通路、通气、通排水及用地填方平整等“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业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坚实配套。通过一系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生产生活配套、政策服务支持,进一步达到吸引企业入驻园区、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资规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招商办、县落地办,县供电公司、罗源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各乡(镇)、园区)
2.提升用工需求保障。县人社局完善企业缺工动态监控,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库”;利用村级就业服务驿站、社区网格化微信群,以及我县自主开发“罗川驿就业”本土智慧就业小程序等平台,安排专人定期发布岗位、求职、培训信息;每年组织开展30场以上线上线下常规招聘会及企业专场招聘会;每年召开职业中学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会,稳定向企业输送中职技术人才320人以上;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企业赴省外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发挥5个省外劳务协作基地作用,为企业“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弥补我县劳动力短缺问题,为企业带来更精准、高效、快捷的用工招聘,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结合本地产业定位,梳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县职业中学联合县直相关单位和县域企业定期对社会青年和企业员工开展焊工、钳工、车工机修等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由县职业中学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罗源校区,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并设置急需紧缺专业,定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县职业中学和优质企业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班、委托班人才培养,大量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要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平台,加强青年员工联谊交流,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切实落实好企业用工相关奖补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兑现,帮助企业纾困解压、稳岗扩岗。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园区)
3.提升优化金融服务。创优“政银担”合作罗源模式,积极用好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总对总”合作,推动我县丝路港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无还本续贷、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特色产品和服务,继续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下降贷款利率,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由县金融办牵头,县工信局配合,每月至少组织一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的银企对接服务,强化“金服云”平台功能,积极引导全县金融机构及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入驻平台,精准对接企业的融资需求,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工信局,各乡(镇)、园区)
(四)产品大促销行动
1.提高产品竞争力。按照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以产业指导目录为导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龙头企业加大中高端产品方面供给,宝钢德盛公司加大300、400系高端不锈钢和新能源用精密带钢等优特钢产品研发投入,覆盖航空航天、家电汽车等下游应用领域。罗源闽光公司加快产能置换项目和130万吨双高速线材轧制生产线建设进度,大力开拓新开发的H型钢产品市场。对新兴产业技改项目优先支持,鼓励率先发展、引领发展,鼓励企业集聚发展、扩大产能、开辟新领域、增加新主体、设备更新等形式的技术改造,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研制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现有企业对标对表行业龙头,加大研究投入,支持企业成立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组建研发团队,支持企业研制、引进重大技术装备,加快生产工艺更新、装备升级,提质增效,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奖励50万元,市级奖励70万元,县财政奖励1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奖励30万元,县财政奖励5万元,可重复享受。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被认定的装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福建省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不超过200万予以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福建省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补助。福州市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奖励,县财政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市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奖励(国内首台(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省内首台(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园区)
2.积极开拓消费市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销费的政策措施,各乡(镇)、园区每季度举办不少于1场促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赴省外、市外展览展销、产品推介、产销对接等活动。积极参与“惠聚榕城·畅享福品”、福州优品等促消费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鼓励各乡(镇)、园区抓住节假日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对我县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本省其他地市或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县财政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75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园区)
3.大力推动产销对接。鼓励企业通过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进行线上供需对接和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线下“手拉手”活动;对我县符合条件的“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每场次给予牵头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鼓励宝钢德盛、罗源闽光、福建联塑等产业链链主企业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大会,推进上下游互采互购。县工信局负责牵头各乡(镇)、园区,组织钢材、水泥、给排水管等生产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提升本地配套率。组织5家以上(含5家)在福州注册登记的制造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专业展会(广交会除外),县财政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每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2.5万元,全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15万元;牵头单位组织管理费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建发集团,各乡(镇)、园区)
(五)产业大发展行动
1.筑强产业发展链条。围绕《福州丝路海港城(罗源湾港城)空间发展规划》,谋划确定以绿色冶金和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双龙抱珠”产业发展定位,落实产业链“链长制”,优先支持宝钢德盛、罗源闽光、福蓉源公司、东恒新能源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奋力推进两条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梳理产业链招商图谱,全面发力产业链招商,紧紧围绕不锈钢行业龙头青山控股、新能源行业龙头宁德时代,发挥我县链主企业宝钢德盛公司、福蓉源公司等企业的磁吸作用,招引更多的不锈钢和新能源上下游企业来罗投资建厂。编制《罗源县不锈钢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项目入驻建设,同步跟进其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抓好全县在库79个技改项目实施工作。支持企业节能降耗,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动绿色转型,提高企业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争获省级乃至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推动一批绿色制造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项目等。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推广免费通用版产品或服务方案,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力争2023年完成2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诊断、培育3家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至2025年完成25以上家企业数字化改造。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招商办,各乡(镇)、园区)
2.加快推进项目攻坚。扎实开展“项目增效年”专项行动,坚持把项目建设放在核心工作来抓,形成全县上下齐心抓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强化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一机制三靠前”落地服务体系(即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属地园区、职能部门主动靠前服务、靠前审批、靠前保障)及重点招商项目落地问题分级协调责任机制,落实“预审查”工作机制(即建立审批服务工作群,各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开展相关审批材料报件整备工作并进行先行审查,缩短办证流程时限)和常态化督导制度,不断优化审批协调、跟踪服务,进一步定任务、明节点、破难题,推动项目审批“加速跑”。梳理2021年下半年以来招商落地的62个工业项目,由县重点办对重点工业项目、各乡(镇)、园区对其他工业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每个项目分成13个工作节点推进,并每周通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由各乡(镇)、园区或负责领导推进协调解决,需要提请研究的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由县招商办牵头,各乡(镇)、园区负责,对每个招商项目执行《项目投资合同》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资规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罗源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县招商办、县落地办、县重点办,县供电公司,罗源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各乡(镇)、园区)
3.培育企业入库纳统。落实“榕升计划”,持续开展“入库纳统”攻坚行动,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专班,由县工信局、统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办、罗源供电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通过收集梳理新注册企业、县招商落地企业、企业税收开票、用电量等,筛选出“小升规”培育库,并实行每月动态更新,下发各乡(镇)、园区培育企业名单,重点发力做好培育,尽快实现入库纳统。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若企业“小升规”之后三年内又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则尚未兑现的奖励资金部分将不再兑现。对企业“小升规”当年度和之后2年内,年度工业产值较上年度增长10%(含)以上的,按企业当年度较上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部分予以全额奖励。2023年力争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任务,“十四五”力争新增140家以上。积极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市财政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县财政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12.5万)。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市财政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县财政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5万)。建立企业外迁的跟踪协调机制,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工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外迁意向、对外投资等动态信息,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企业留得住,发展得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每月2日前各乡(镇)、园区将相关上一个月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办、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罗源县“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县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县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园区有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1)。
(二)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考评范围,并列入组织部门一线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要牵头每月对各乡(镇)、园区和相关县直单位的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全县通报;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理,全力以赴抓工业稳增长;组织部门要注意运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结果,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重要参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清单报县政府,批转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销号。
(三)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对“工业提振”专项行动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园区,以县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对在“工业提振”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实行“五个优先”政策,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牵头,会同县公务员局、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在项目推进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集体、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非客观原因造成工作停滞、项目停顿的,坚决予以问责;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在“工业提振”专项行动项目推进中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社会稳定事件的各乡(镇)、园区,取消进入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资格。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组织各平台矩阵一体发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平台,积极宣传全县深入开展工业项目建设、工业企业服务、园区载体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惠企政策宣贯落实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深入挖掘一批机关干部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通过总结特色亮点,推广经验做法,切实鼓浓全县上下“大抓工业、大干工业、大兴工业”的氛围。
附件:1.罗源县“工业提振”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罗源县扶持工业发展十九条措施
3.“千名干部进千企”专项行动党员干部挂钩帮
扶企业安排表
4.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的重点民营企业安排表
5.乡(镇)、园区领导挂钩规上工业企业安排表
6.开工项目清单(第一阶段)
7.技改项目清单(第一阶段)
8.投产项目清单(第一阶段)
9.第一阶段“工业提振”专项行动考评办法
10.工业争先增效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