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7-12-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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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室、处、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水平,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罗源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2日

 

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

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水平,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各类诚信创建活动,促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守法执业,文明优质服务,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建设信用罗源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强化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建立行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推进县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参与范围

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四、活动时间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11 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行业实际,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从业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大力培育遵德守信、知荣明耻的诚信文化。要加大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从业人员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培训会、座谈会、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诚信典型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诚实”与“信用”意识。

时间:2017 年 11 月-2018 年 2 月

(二)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要结合行业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要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把诚信渗透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

时间:2018 年 3 月-2018 年 6 月

(三)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和开设投诉举报热线、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普通市民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梳理出本行业存在的典型、突出失信问题。县司法局主管室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通过惩治一批典型、突出失信问题,净化行业风气,提升行业形象。

时间:2018 年 7 月-2018 年 9 月

(四)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活动

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挖掘本行业的诚信集体、诚信个人、诚信案例,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诚信典型,提升行业信用建设水平。

时间: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1 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主管室要把开展诚信行业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执业,提升法律服务行业信用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要加大对诚信行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与报道,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氛围。

(三)把握关键节点。要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诚信宣传、学习培训等有利时机,围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主题,做好媒体宣传、主题讲座等部署安排。

(四)确保工作实效。把活动与创建文明行业、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和安排好活动项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整改提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抄送福建臻虹律师事务所

罗源县司法局                     2017年1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