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物价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专项检查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7-08-0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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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局工作安排部署,拟对我县辖区内教育收费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对象

  专项检查时间为815日—920日期间,共分二个阶段。815日至915日全面铺开检查,820日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检查对象为县域范围内公立、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人员安排

  带队领导:刘其锋

     长:林金翠

     员:马晓健、甘秀钦、吴自洪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公办高中、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2.民办幼儿园执行明码公示制度情况;

  3.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4.其他乱收费行为。

  四、文件依据

  1.《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榕价费〔201541号);

  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6228号);

  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价费〔2016359号);

  4.关于罗源县三和中学调整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罗价〔201316号);

  5.《关于罗源县私立凤川小学调整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罗价〔201522号);

  6.《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2005〕费40号);

  7. 《关于修订福州市代办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教计〔200062)

  以上文件依据如有更新,以最近文件为准。如有遗漏,请及时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坚持收费公开透明,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对查出的违规收费行为,要高度重视清退工作,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及时退还。 

    (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检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自律;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管理水平。 

  (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教育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现实困难,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对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于2017920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至发改局办公室。

  罗源县物价局      

  2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