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罗源县地税局 发布时间: 2018-06-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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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罗政办〔2018152号)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年罗源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年,县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政务公开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面深入介绍税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组织记者专访、集体采访,发布新闻稿,开展在线访谈,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答复记者问询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善于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
    (二)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开展专题解读工作。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税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发布政策信息,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惠民惠企亮点传递给社会公众和企业。
    (三)强化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回应工作。认真做好市民心声论坛,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涉税举报等留言的处置回复工作,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严格落实办文公开。进一步明确公文属性决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的操作规程,形成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
    (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五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税收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明确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阶段成果和后续举措,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强化政策落实。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网站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推送重大税收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方式,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和公开标准,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对本级地税机关权责清单要进行动态梳理,及时清理规范权责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公开,强化对地税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应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地税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积极参与政府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和平台升级工作,制定税收数据开放目录,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税收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信息,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并将颁布实施。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性审查等制度办法,防止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泄密、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做好公开时的标识化处理工作,因事因地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既保证公开实效、方便群众监督,又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畅通线上申请和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线下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一)完善制度机制。由县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职责积极配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场所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二)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三)强化考评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应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及精神,把握时间节点,甄别敏感信息,主动上传公开内容。对相关责任部门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素不完整、实质性内容少、价值低等情况的,县局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评价重要依据,县局绩效办在年末时实行绩效扣分。

 

 

罗源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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