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广电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07-16 21:1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工作部署,根据《罗源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罗政办〔2018〕152号)精神,我局以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诚信守约、面向群众、突出责任、淡化权力、接受监督的原则,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新形象,使广播电视管理实现透明、民主、阳光作业,提高广电部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

  1.县广电局的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做到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全部向社会公众公开。

  2.县广电局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等,都要向社会公开。

  3.执法科室不仅要公开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要最大限度地公开行使职权的过程;同时,要完善和规范行政事项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确保操作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1.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局务会议议事范围并经研究决定的有关局系统改革发展、新闻宣传、事业建设、社会和技术管理、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重要决策意见及相应措施要公开。

  2.广播电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大额度经费的分配、重要固定资产的调配和调拨等要公开。

  3.广播电视事业重要建设项目、社会和技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要公开。

  4.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及措施要公开。

  5.局和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的人事任免、奖惩。

  6.工作人员的考核、录用、职称评定等事项要公开。

  7.局系统的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年度及专项审计结果要公开。

  8.行风建设的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公开。

  9.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凡涉及事业收费和行政审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要公开。

  四、政务公开重点

  1.县广电局的主要目标任务、重要决策、重点工作进展和便民措施等重要事项。负责科室:办公室。

  2.县广电局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等内容。负责科室:办公室(审批科)。

  3.执法科室不仅要公开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要最大限度地公开行使职权的过程;同时,要完善和规范行政事项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确保操作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负责科室:社管科。

  4.县广电局年度预决算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负责科室:财务科。

  五、政务公开方法

  1.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使其逐步成为我局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实施网络公开。

  2.可按照公开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印发资料、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

  3.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电视台予以公开。

  4.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罗源县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消息,公布日期不少于30日。

  六、监督措施

  1.公众监督。所有公开内容,公众有权查阅,有关科室要提供方便。

  2.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

  3.内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机构的作用,对应公开内容随时监督。

  4.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

  5.实行责任追究制。

  七、具体要求

  1.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准确、全面。对该公开而未公开者,或公开不及时、不完全者以及假公开者要按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2.积极做好公共服务项目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等信息的及时发布与公开工作。

  3.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

  4.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各科室要通过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5.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罗源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2018年6月29日        

 

罗源县广电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科 室

  工 作 要 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社管科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审批科

  全面完成市、县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社管科

  制定并公布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财务科

  推动本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6.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贯彻落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8〕13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7.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社管科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8.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社管科

  贯彻落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2016〕3号),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9.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

  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0.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办公室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审批科

  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审批科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县直单位和乡镇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示范试点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审批科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4.深化“放管服”改革

  审批科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1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审批科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社管科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17.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社管科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8.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社管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19.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社管科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审批科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审批科

  组织开展广电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