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社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8-08-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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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
责任主体
普法内容
(普及的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宣传载体 活动方式 普法节点
1 罗源县人社局(监察大队、仲裁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劳动者
用人单位
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宣传册、横幅、展板宣传等 摆摊设点、接受咨询、投诉、宣传报道等 1.贯穿于执法、仲裁全过程
2.法制宣传日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2 罗源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就业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参保个人
参保单位
各类宣传册、宣传栏、办事大厅LED屏、政府门户网站 摆摊设点、接受咨询、宣传报道等 1.贯穿于业务办理全过程
2.法制宣传日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3 罗源县人社局(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9号
劳动者
用人单位
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宣传册、横幅、展板宣传等 摆摊设点、接受咨询、投诉、宣传报道等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2.法制宣传日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4 罗源县人社局(仲裁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者
用人单位
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宣传册、横幅、展板宣传等 摆摊设点、接受咨询、宣传报道等 1.贯穿于仲裁全过程
2.法制宣传日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5 罗源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失业保险条例》
劳动者
用人单位
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宣传册宣传品、横幅、展板宣传等 摆摊设点、接受咨询、宣传报道等 1.贯穿于业务办理全过程
2.招聘会、法制宣传日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