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4-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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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化改革,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市级有关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福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罗源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与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实际,制定《罗源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罗源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清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协作配合,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管控 

  (一)食品源头管控 

  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与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 

  2.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产地土壤安全利用、土壤和水稻加密调查等试点工作。 

  3.深入开展农兽药及其残留超标、生猪屠宰、“瘦肉精”、 生鲜乳、农资打假、非法添加等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配合农业农村部完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加快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推进工作。 

  4.加强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安全把关。组织开展晚季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秋季库存粮食检查工作,督促粮食收购经营企业、储备粮承储企业和政策性用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制度。 

  5.加强饮用水监管,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在5%以下。 

  (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管控 

  1.对照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督促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食品信息录入率,确保全市排名靠前。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管控工作,通过开展飞行检查、从业人员抽考、责任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并对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涉嫌掺杂掺假、是否生产经营过程污染、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进行全面排查。 

  3持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对校内外餐饮单位与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餐饮环节重点检查经营户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台账、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原料储存等;流通环节重点检查“五毛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与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与快检工作,以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等为重点,夯实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支撑。 

  5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创建试点占比在2019年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分类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序推进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工作,再建立12个小作坊示范点。 

  6围绕肉制品、水产品、豆面制品、乳制品、冷冻食品、饮品等重点食品,查办一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区域为重点领域,严打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广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对象,深挖几起大案要案。 

  (三)食品安全其他环节管控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加强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定期对粮食收购、储存活动和政策用粮购销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与监测; 

  三、共创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优化共治模式、推广共治经验,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教育、食品安全专题活动、食品安全文化建设、食品安全专题报导等方式,科普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有的放矢,抓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1.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围绕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五类食品相关产品,完善监管机制,抓好生产许可证核发、企业现场检查、质量抽查等工作。 

  2.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舆情处置工作。根据上级食品安全处置预案修订进度,及时跟进修订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依托各级“舆情监测”平台,开展全天候监测,及时、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舆情。 

  3.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健全监管责任制,推进网格化监管;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