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系统内普法 |
干部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
法律讲座、文字资料、学习园地 |
集中培训、法律讲座、以案释法、条文解读、学习交流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2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社会面普法 |
青少年、社区(农村)群众、企业员工等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
文字资料、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宣传资料、动漫、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现场活动等 |
结合“3·15”、“4·26”、“5·20”、“12·4”等普法重点节点开展;全年持续开展 |
3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监管对象 |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等 |
文字资料、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监督检查、简报通报、现场讲解、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 |
全年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