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供销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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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罗源县供销社党总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县供销社党总支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县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县供销社党总支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县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理清整改思路,落实整改责任。2023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逐条研判反馈问题,剖析问题原因,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压实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县供销社党总支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通过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三)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项42个问题,县供销社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并于9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科室,各直属企业、基层社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县供销社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县供销社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未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特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成果与供销社实际结合,转化成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实效。截至目前共开展11次中心组学习,开展4次学习研讨。二是由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深化思想认识,党总支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党课质量,截至目前共上党课4场。

  (2)为农服务功能弱化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4名供销系统职工参加2023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培训班(电子商务),提升供销职工为农服务知识水平,培养电商专业人才队伍。二是依托已组建的供销社沙糖桔、粮食、花卉苗木、飞防等4支为农服务队,充分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受到农民群众欢迎。三是依托起步、鉴江、洪洋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等新改造的网点,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快递物流等服务,为农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2.关于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1日,县社党总支召开会议,会议明确了将县社党总支会议审议作为县供销社理事会、行政办公会议、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自此之后,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先经县社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再视情况依程序提交县供销社行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

  (2)对供销未来发展缺少谋划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合作指导科已于2023年11月,印发了《罗源县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 

  (3)缺乏激发基层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系统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定《2023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绩效考核意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终绩效相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在评先评优、晋升提拔时予以倾斜,对不担当作为、作风不实的干部坚决给予调整。 

  3.关于推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工作不力问题。 

  (1)基层为农服务力量薄弱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系统基层单位上报人才需求空缺情况,摸清底数;二是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制订县供销社系统基层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加快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年轻人补充,切实改变队伍青黄不接、人才断层的状况;三是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单位为农服务能力、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2023年10月19-26日,组织供销系统职工参加2023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培训班(电子商务),2023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 

  (2)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未得到发挥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对供销社参股的无实际运作的合作社进行注销,加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18家参股成立的合作社,其中4家有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已经清理“空壳社”8家,其余6家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合作社因注销需公示时间等程序,将于2024年5月底前清理完毕。二是依托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服务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3)品牌效应作用不凸显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金扁担改革贡献奖”经验做法,复制到花卉苗木、茶叶、粮食等领域,依托县农资公司西洋庄稼医院、西兰供销社绿丰飞防服务队、县供销社丰华为农服务队开展为农服务,目前,服务花卉苗木面积近8000亩,飞防服务茶叶、水稻、蔬菜等面积超16000亩,服务水稻面积超12000亩。二是持续助力沙糖桔产业发展,依托起步供销社众旺庄稼医院帮助解决罗源县域柑橘卖难问题,2023年帮助农户销售柑橘2200多吨。

  (4)基层社改造提升工程偏离“务农”初衷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场所管理,将基层场所打造成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民培训等配套服务,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目前已有起步、鉴江、洪洋等3处惠农综合服务中心。二是加强基层单位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罗源县供销社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罗源县供销社公出、请休假制度》,将下属单位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三是11月8日,对西兰、飞竹、洪洋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强调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1)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竹柴炭公司和县储运公司已按照2018年行政办公会议要求完成两个公司人财物的整合工作,实现“两个机构、一套人马”。2023年10月后,县储运公司所有开支均在县竹柴炭公司列支。二是11月8日,对竹柴炭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要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对冬储贴息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市供销社解释,化肥冬储是指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间的化肥累计进货量。针对冬储数量不足问题,县供销社及县农资公司多次督促承包方务必确保2900吨冬储任务的完成。经验收,2023年10月-11月冬储累计储备1085吨,已完成冬储序时进度,至2024年3月可完成2900吨冬储任务。同时2023年11月8日,对县农资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化肥冬储实际完成情况做好冬储资金的核实拨付工作,切实把好资金拨付关。 

  (3)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和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8日,对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培训教育。组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明确责任分工,着力培养一批能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红色”网络力量。二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形式主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虚化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6日,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主持召开罗源县供销社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总支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精神,并对涉及监事会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重申了监督理事会职能情况及监督社有资产运营情况,审议通过了罗源县供销社八届二次监事会工作报告,补选了罗源县供销社八届监事及监事会副主任。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和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发挥经济效益。

  (2)合作发展基金未得到有效使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由财务审计科负责,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按照《罗源县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积极上报符合要求的项目,用活用好合作发展基金,促进基层供销社合作社发展。由于目前还未有成熟项目,故该基金已原路退回各单位,待后续有成熟的申报项目后将再重新启动该基金。

  (3)结对帮扶借款手续应办未办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经县供销社研究同意且已借款的隆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羽绒厂给予碧里乡、洪洋乡、飞竹镇等基层社结对帮扶借款已按照规范要求补办了相关借款手续。并要求其他单位,在今后的结对帮扶中,严格按照《罗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做到有借款合同、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双方)、财产抵押承诺决议(借款方)等相关材料。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8日,由县供销社领导对商业街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商业街管委会10100元的除夕值班点心补贴已退回。二是由财审科负责,加强系统基层其他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坐支现金现象突出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8日,由县供销社领导对商业街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商业街管委会严落实好收支两条线,及时将租金收入存入银行。从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银行收缴租金480050元,现金收缴租金7000元,已全部存入银行。同时组织开展各直属企业、基层社及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暨财经纪律强调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3)机关费用在下属公司开支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临聘人员夜间值班补贴费在隆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列支问题于2021年6月经县供销社2021年第7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重新核定保洁费用标准,有关费用已由县供销社机关列支。经研究决定,县社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费在隆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列支问题,从2024年起,该费用改由县社机关办公经费中统筹安排。

  (4)以个人领取形式报销党建活动费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及制度学习,明确报销方式,已退回多领取的市内交通补贴费1220元,自巡察后不再有以个人领取形式报销党建活动费用情况。

  (5)未向单位职工收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代缴部分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洪洋供销社应收回个人缴纳部分498元,已全部收回,水古供销社应收回个人缴纳部分5279.76元,已全部收回。 

  3.关于集体资产及工程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下属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截至目前,拖欠租金已收回56.12万元,对公部分121.29万元暂未收回,后我社续继续督促企业,做好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2)资产权益保护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及霍口供销社多次与霍口乡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已按照合同约定,初步达成解决办法,争取分期分批解决安置房及拆迁过渡费问题,切实维护好供销社资产权益。 

  (3)项目工程未及时结算审核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8日-9日分别对洪洋供销社及中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目前罗源县洪洋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送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弱化问题。 

  (1)分管工作安排不够合理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根据供销社工作实际,对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确保分工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攻坚克难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2)班子成员对供销工作精力投入不足,领导班子力量薄弱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共同攻坚克难完成好供销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抽调的同志,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兼顾好供销工作与指挥部工作的协调,尽最大努力做到两头兼顾。三是针对供销社班子的实际,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10月12日,县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取得良好成效。年底将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并对党员提出批评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材料不齐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企业第一、第二和机关离退休支部已补齐换届选举材料,并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2023年9月21日,县社党总支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县社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县社党总支组织委员对党建业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2)党费管理混乱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企业第一、第二和机关离退休支部已重新核定党费额度,重新填写党费核定表和登记表,且第三季度已按照核定的正确金额缴纳党费,党费管理规范到位。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正确划分党小组,开好“三会一课”并做好记录,及时更新党员花名册。

  (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党员活动并做好照片材料的收集存档。巡察后企业第二支部党员活动日参与人数超80%。

  3.关于对干部的培养、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1)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能不够主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根据三定方案”,及时发现中层干部职数空缺,于2023年8月21日向县委编办提出股级干部用编申请。2023年9月13日,已完成股级干部用编审批工作。二是根据中共罗源县委关于印发<罗源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罗委〔2017〕24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罗源县供销社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对股级干部的管理权限、任职资格条件、选任程序、轮岗、交流、回避、免职、日常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让股级干部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建立“跟班、蹲点学习锻炼”计划,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到市供销社、县委办、基层网点等进行跟班、蹲点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全力练好为农服务基本功。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参加培训人员25人次。 

  (2)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罗委组〔2019〕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印发《县供销社关于上交出国(境)证件的通知》,对需上交证件的人员范围、需集中保管的出国(境)证件类型、以及有关纪律要求进行重申,要求持有者主动上交证件,因私事出国(境)者应按程序主动进行申报。三是对因私出国未报备的尤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他干部职工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关于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供销社主要领导负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的建设与供销社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对全面从严各项工作的领导,形成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局面,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要求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将监督下属单位“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点内容。2023年9月,主要领导同志按照有关要求对其他班子开展了廉政谈话。 

  (2)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县供销社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领导班子结合分管工作领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罗源县供销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人。 

  (3)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工作的范围对象、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坚持做到“五必谈”,做到问题早发现、不良苗头早提醒、违纪违规早处置,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推动谈心谈话走深走实。截至目前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情况,对各科室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心谈话。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问题。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1日,县社党总支召开会议,会议明确了将县社党总支会议审议作为县供销社理事会、行政办公会议、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自此之后,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先经县社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再视情况依程序提交县供销社行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 

  (2)学习教育走过场现象依然突出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更加注意结合实际,县社领导学习研讨发言密切结合供销社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截至目前共开展11次中心组学习,开展4次学习研讨。

  (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食用菌批发交易市场、羽绒厂已按照规范要求补齐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同时要求其他的单位举一反三,加强自查,确保财务管理规范,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违规挂靠缴纳医社保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由合作指导科负责分门别类做好挂靠缴纳医社保人员对象梳理,目前已整改8人,剩余6人为原供销社系统职工,目前正继续做其思想工作,后续将逐步清退到位。

  (5)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弱化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社领导就该问题与县直机关工委、凤山镇等单位进行协商讨论,目前各社区、村党支部无法接收我社老党员。企业第一、第二党支部注重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展现“银发”力量,2023年6月,企业第二支部转正一名党员,不断壮大年轻党员队伍。

  2.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多次与台江区工程征收处沟通协调,台江区下杭路房屋征迁补偿尾款30万元已全部收回。 

  三、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未得到发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其余6家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于2024年5月底前清理完毕。二是继续依托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服务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2.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敦促下属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由财务审计科牵头,结合基层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有针对性措施,加强系统基层单位资产出租租金收缴动态管理和业绩考核,促进租金收入工作开展。三是隆盛社有、羽绒厂应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确保应收尽收。

  3.资产权益保护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县供销社及霍口供销社多次与霍口乡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已按照合同约定,初步达成解决办法,后续将继续加强与霍口乡人民政府沟通交流,争取分期分批解决安置房及拆迁过渡费问题,切实维护好供销社资产权益。

  4.违规挂靠缴纳医社保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分门别类做好挂靠缴纳医社保人员对象梳理,根据供销社工作实际,分类施策,扎实推进清理挂靠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医社保缴纳挂靠问题。目前已整改8人,剩余6人为原供销社系统职工,后续将逐步清退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831935;通信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南大新村6-2号;邮政编码350600;电子邮箱:ly26831935@163.com。

  罗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