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源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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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落实整改。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齐心协力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促进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办好民生事实作为检验整改成果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在学思践悟促提升,推进民政工作走深走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在学深悟透上有欠缺”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研讨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增加至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安排不少于1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作书面交流,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2023年以来局党组已开展学习研讨9次。

  (2)关于“学习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督促党员认真按照支部制定的《罗源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党史学习计划表》和《罗源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周学习计划表》等学习计划,积极参加支部集中学习,主动开展个人自学,坚持读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由党建办每季度开展检查,并将优秀笔记或心得体会在局机关内张榜交流,促进党员学习质量提升。2023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

  (3)关于“‘民政讲坛’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民政讲坛”4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推进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成效。

  2.针对“在落实保基本兜底线,扎牢基础民生保障安全网上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存在‘漏保’‘漏救’、减员不及时等现象”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期间抽样的3户未纳入低保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其中2户分别于2023年6月、7月纳入低保,1户因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不予纳保。二是持续落实动态监测和月增减制度,对接乡镇卫生院等部门推进数据共享,强化动态精准管理。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常态化开展乡镇经办人员指导答疑培训,组织社会救助政策进村(社区)活动20余场,2023年来通过“罗源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5期。

  (5)关于“2022年起步镇救助对象增长率低”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初,联合起步镇共开展5场社会救助培训会,并协助起步镇分管走村入户,查访疑似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依照政策纳入保障,目前起步镇低保动态调整率达到21%,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6)关于“2019年碧里乡廪头村1户高龄老人补贴对象减员不及时”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整立改,已全部收回多发补贴共计800元;二是2023年10月31日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三是健全完善高龄老人补贴核查和月动态调整机制,在每月核增核减补贴对象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对象及时减员,并收回多发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做好增员。

  (7)关于“医养融合推进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县正在运营的9家养老机构中,县社会福利中心已配建康养医院,爱心护老院内设医务室,其余7所乡镇敬老院与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

  (8)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困难”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罗源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建立健全罗源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协同机制的通知》(罗民〔2020〕119号)精神,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动部门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2023年来县救助站共出动258人次,同时联合公安城管开展街面巡查活动,共劝返流浪乞讨人员71人,护送返乡流浪人员2人,有效减少流浪乞讨现象。以“6.19”主题开放日为契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宣传,并将经典救助案例发表在省民政厅官网、文明罗源等媒体,持续扩大救助政策影响范围。

  3.针对“在落实群众关心关切,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上有差距”的问题

  (9)关于“婚姻登记中心基础功能不完备”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推进“山盟海誓”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建设,增设颁证厅、观礼席,开设户外结婚颁证点,进一步满足婚姻当事人需求。

  (10)关于“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对照市对县考评细则落实各项养老重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预计2023年度指标考核排名全市第三。

  (11)关于“养老机构整体档次较低”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提升,松山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用,白塔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期主体大楼已封顶,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二是谋划罗川幸福医养中心建设,补齐中端养老机构短板,并与嵌入式家园,白塔、鉴江、西兰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8个子项目打包生成罗川区域性养老项目,申报2024年专项债资金,目前已完成国家重大项目库入库。

  (12)关于“各乡镇敬老院呈现‘冷热不均’现象”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完成7家乡镇敬老院二星级的评定,以评促效,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点题整治”,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实地调研,建立完善机构清单、国有资产清单及问题销号清单,发现问题14个,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局分管领导于2023年9月14日对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13)关于“长者食堂持续运营难”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探索形成长者食堂“长者食堂·学堂+社会力量”互助式运营、“长者食堂·学堂+金融机构+慈善积分”积分制运营等长效运营模式,吸引社会群体就餐,社区长者食堂已实现略有盈余。下阶段将持续探索长者食堂的运营模式,创新创收渠道,着力实现可持续运营。

  (14)关于“公益性殡葬设施不足”的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分地块方式推进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地块二(2.85亩)已进场施工,地块一需待省级森林公园项目选址方案整合优化批复后审批。二是督促鉴江镇和中房镇加快进度,鉴江镇已重新选址在程家洋村吉顶,现已完成目前已完成项目用地测量、用地预审、可研批复、征地补偿、初步设计批复,用林审批,正开展土地收储和项目立项等工作。中房镇将重新选址。

  (15)关于“双贵峰陵园擅自交易、高价售卖”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3日组织前往国有林场开展调查。经查,2021年11月1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双贵峰陵园以成本价予以安置霍口水库项目涉迁坟墓。墓位价格14000—42000元间供丧属选择。我局不定期开展价格上墙公示情况检查。

  (16)关于“殡葬改革指导不够深入”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殡仪馆已移交建发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寿园礼仪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受殡葬管理所监管,实现管办分离。

  (17)关于“偏远乡镇土葬回潮”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3年3月9日、6月25日发函要求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中房镇、霍口乡等违建坟墓巡查整治,2023年以来下乡巡查123次,其中巡查中房镇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巡查霍口乡5次。三是由分管领导对中房镇、霍口畲族乡民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工作落实。三是结合清明、白露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移风易俗入户宣传1682人次,出动宣传车60余次,发放宣传单6850余份,悬挂横幅300余条,LED宣传290余次,张贴通知1200余张,发动移风易俗志愿者服务队52次。

  4.针对“在落实社区治理与特殊群体关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上有差距”的问题

  (18)关于“社区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通过主动接单、居民点单等方式,为居民办实事,全力打造“近邻驿站”,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和志愿队伍,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全县12个社区已设立“一门式”社区便民服务窗口,规范设置社区标牌等,实行社区“首问问责制”,组织动员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窗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围绕政策咨询、服务事项等开展4场次培训,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指导社区积极运用“1436有事好商量”协商工作机制,100% 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村(社区)开展村级协商活动次数423次,村级协商事项数486次。四是主动与住建、自规部门对接,新建住宅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均达到30平方米以上;对有条件的老旧社区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调剂一批”的办法,帮助解决场所问题。目前,已新建闽凤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改造提升南门社区综合服务场所。

  (19)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新一轮信息摸排工作,于2023年10月10日完善信息台账更新内容。二是根据《罗源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罗政办〔2023〕22号)文件精神,协调县直各单位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142对,动态调整13个帮扶对象,县司法局、法院、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已相继开展结对帮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三是建立困境儿童探访机制,每月通过电话探访、入户探访等方式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由乡镇社工站做好探访纪录,累计探访人次2289人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5场次、小组活动6节、谈心交流2期、入户探访活动5期,累计受益儿童805人次。

  (20)关于“社工站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20〕127号)精神,购买白塔乡社工站助老服务项目、凤山镇起步镇“福蕾行动计划”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服务项目等11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并参加省民政厅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站星级评定,以评促建,持续提升我县社工站服务水平。二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五条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我县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从事基层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并持续动员各社会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县各乡镇社工站驻站社工持证人数已达10人。三是制定《罗源县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明确承接机构配备专业社工相关要求,强化选聘项目社工的专业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5.针对“在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切实提升宣传社会效益上有差距”的问题

  (21)关于“新媒体平台信息内容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标明转载来源、标明作者、责任编辑等要素,2023年9月起按照整改要求规范发表公众号文章30余篇。

  (22)关于“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足民政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在“罗源民政”公众号上宣传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2023年9月起已发布原创信息稿件9篇。

  (23)关于“移风易俗正面宣传引导不够”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清明、白露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联合文明办,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二是由殡葬管理所及相关部门组成联防联控工作队伍,提前提醒殡葬一条龙,宣传移风易俗的相关政策,全面整治城区治丧陋俗。在2023年中高考前,召集殡葬一条龙负责人召开约谈会,再次重申移风易俗的相关政策,确保公共场所不占道治丧,无吹奏鼓乐、噪音扰民,燃放鞭炮,无沿街游丧、抛洒纸钱的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偏差”的问题

  (24)关于“2021年6月17日接待时陪餐人员超标”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机管〔2018〕9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罗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罗机管〔2017〕67号)等文件,重申制度要求,确保规范开展接待工作。二是健全完善《罗源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罗源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审核把关,对超标准接待或无公函接待等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坚决不予报销。三是于2023年10月31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及经办人员3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

  (25)关于“2020年至2022年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重新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加强现金管理。二是分局分管领导于2023年10月26日、10月27日分别对相关人员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完善殡葬管理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禁止超限额现金支付,要求对超限额现金结算一律通过财政转账结算。

  (26)关于“县殡仪馆未规范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财经规定。二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0月27日对相关人员1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按规定序时逐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殡葬管理所负责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三是组织局财务工作人员检查指导1次。

  (27)关于“县殡仪馆和社会福利中心白条支付”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罗源县财务制度汇编》等财务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经核实,社会福利中心使用领款单支付现金的项目主要是中心食堂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2020年6月实行公建民营改革后已杜绝白条支付现象发生。三是完善殡葬管理所财务管理规定,已禁止白条支付,由局机关财务人员对殡葬管理所支付报销手续进行监督指导,并补开用于租赁上下班接送车的白条支付款项发票,金额4000元。四是局分管领导于2023年10月27日对相关人员1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组织局财务工作人员检查指导1次。

  (28)关于“2020年至2022年7月期间县殡仪馆遗体火化费滞留个人账户”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起,由丧属扫码直缴财政指定账户,已杜绝收取现金及资金滞留个人账户现象。二是制定业务流程清单,督促各经办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流程,填写业务流程清单和物料出入库登记表。三是2023年11月28日由局主要领导对县殡葬管理所负责人林知义进行诫勉谈话。

  3.针对“审核把关监督缺位”的问题

  (29)关于“2020年救灾款购买大型会议桌、档案柜”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学习,并由财务人员对拨付乡镇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监督,加强支出审核。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1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将相关情况函告起步镇,由起步镇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0)关于“县殡仪馆大宗物品采购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殡葬管理所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本单位业务经办、财会行为和会计资料的监督工作,要求对于大宗物品的采购严格按照2021年第5次局务会议精神,对5000元以上的支出报局机关研究,杜绝再次出现此类现象。二是已对相关人员林知义、兰建平进行诫勉谈话。

  (31)关于“县殡仪馆购买太平柜(冷冻柜)采购价虚高”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殡葬管理所经办人员对采购制度的学习,并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对于政策盲区督促经办人员向相关部门咨询,确保按规定规范开展采购。二是对该次采购进行回访,厂家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因受疫情影响,当时太平柜生产成本、产品运输、雇工安装等成本增加,致销售价较疫情放开后偏高,该次报价不存在虚高问题。三是对殡葬管理所经办人员进行约谈,反馈并未索取回扣。

  (32)关于“购买社工服务疑似拆分项”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福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政策理解,重新梳理分析白塔乡、碧里乡、西兰乡助老服务项目购买情况,2021年6月15日市财政局、民政局下达省级2021年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1.9万元(榕财社(指)〔2021〕69号),用于购买乡镇养老及救助服务,9月15日下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专项资金20万元(榕财社(指)〔2021〕91号),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我局先后着手谋划购买服务项目2个并按程序实施购买。二是成立罗源县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经办及财务人员为组员,按程序规范开展社会服务工作项目购买服务工作。三是制定采购方案,明确承接机构必须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等条件,通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择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我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确保购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淡化”的问题

  (33)关于“党建品牌亮点不凸显”“党建引领创新不够”“机关退休党支部未开展活动”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领会“暖心民政服务 增进民生福祉”党建品牌内涵,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共同谋划推进,深入推进党建引领长者食堂、健康颐养、温暖棉衣、成长无忧等活动,强化品牌建设。二是加强机关退休党支部管理,结合退休党员实际,开展“学思想、强党性”“‘爱我罗川·助学圆梦’资助贫困学生自愿捐款”“观看第18场全国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退休党员组织生活,不断加强退休党员的党性锻炼。

  (34)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2023年9月起,每季度公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规定内容,并建立党务公开台账,推进党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5)关于“党团共建联动欠缺”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罗源县民政局党建带团建工作方案》,把引领、凝聚、服务青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青年干部勤学笃行,开展党员大会扩大会议4次;鼓励局机关青年干部提升能力,局机关共20人报考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带领青年干部积极参与献血、植树、学雷锋、护河、抗台等活动,激发青年能量,凝聚青春力量,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内涵。

  (36)关于“党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2022年党费收缴情况补充审核签字,补充“党费使用审批单”。二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党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明细和收据。2023年9月,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和退休人员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

  (37)关于“党务干部队伍不强”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新调整一名党员同志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二是通过教育培训、岗位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年轻党务干部培养,进一步充实党务干部队伍。

  2.针对“管党治党排头兵效应不显”的问题

  (3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2023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计划》,2023年来,局党组共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

  (39)关于“个人述职报告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主要领导对2020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表述不规范的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检讨,认真修改述职报告,并经审核把关后存档。二是建立党建办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组书记三级联“审”制,对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严格逐级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述职报告要求退回重写,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3.针对“规章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40)关于“议事决策‘乱’”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落实《县民政局党组议事制度》,加强会议议题审核,老区扶建资金安排、局领导成员分工等重要议题均由党组会议研究议定。

  (41)关于“议事记录、会议纪要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学习如何做好会议记录,提升工作本领。二是办公室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检1次,并提供指导意见。三是规范落实文件审核签发流程,逐级审签后印发,并保存好纪要签发过程稿。

  4.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42)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适度扩大集体学习范围,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上率下带动干部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2023年4月24日、12月26日组织开展柯宝清违法违纪警示教育会、通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会议,强化震慑作用。建立廉政提醒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学习,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分管领导牵头结合分管部门工作实际,全面分析研究查找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风险防控。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深化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好队伍,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教育培养和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在实际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失责问题,从严问责,切实打消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和脱责幻想,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37人次。四是建立健全《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干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4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在职干部情况摸底,现有在职干部29人,其中35周岁及以下干部15人,根据业务需要,调整3名年轻干部分别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养老服务科业务工作,安排2名年轻干部到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重点培养,由业务分管的班子成员加强对日常工作把关审核,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结合谈心谈话,加强对年轻干部业务和思想的指导教育。二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巡察结束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8次、党课5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1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安排后备干部参加党校脱产培训,适当扩大养老、救助等上级业务培训参训范围,探索“传帮带”学习培养工作机制,“老带新”帮助7名新入职员工快速适应工作,加强业务骨干储备。

  (44)关于“全县民政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有4人通过执法考试,暂未取得执法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做好考试准备,重点要求殡葬、社会组织、养老等涉及执法检查科室人员参加,目前暂未收到执法考试通知。

  (45)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3年9月19日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股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并就加强如何做好会议记录开展培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9月19日办公室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检,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对与会者意见的记录,并进行具体指导。三是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9月27日由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就会议发言及记录存在问题进行集中谈话,强调会议及记录要求,严肃工作规矩。

  (46)关于“殡葬队伍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殡葬管理所召开全员职工廉洁教育会,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洁教育培训。二是局分管领导对殡葬所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殡葬管理所负责人对殡葬管理所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召开殡葬管理所所务会议,明确索要红包的惩戒措施并通报全体职工,今后对首次索要红包的,责令退还并进行批评教育,再犯的则责令退还并给予开除处理。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47)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谨”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0月18日对相关人员1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按要求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制定“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要求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人员考勤登记。三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安排专人负责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并妥善保管记录本,由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48)关于“民主生活会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2021年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整改清单补充完整。二是严格按照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有效抓好问题整改等步骤,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材料,做好会议相关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49)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组织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基础上,再次学习《中共罗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罗源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民政生活会要求,强化班子成员的政治教育,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的认识,严肃端正态度。二是精准查摆问题,要求领导干部勇于直面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撰写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认真逐个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提高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会前征求班子意见3条,班子成员互相批评意见6条,在批评过程中,班子成员严肃认真,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从个人工作能力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一针见血点问题,真正做到“见筋见骨”,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

  (50)关于“存档材料疑似造假”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0月18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1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深刻反思检讨。二是针对2019年1月17日机关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事实不符问题,立即核查两份学习记录,2019年1月开展的主题教育学习实际为2020年1月学习,日期记录有误,已立整立改到位;针对“2022年有1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第二天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一致”问题,2022年以来,局党组学习借鉴县委常委会做法,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同时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针对会议记录时间不一致问题,已督促立整立改。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材料归档,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存档材料规范完整。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方面

  (51)关于“违建坟墓整治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4月21日、6月25日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对违建坟墓的日常管理。二是加强巡查督查,2023年以来下乡巡查共123次,现场制止违建坟墓9台,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并加强对违建坟墓的整改跟踪“回头看”,对已整治坟墓进行实地验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52)关于“长期借用乡镇编制同志并分管相关工作”、“部分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和岗位职责不符”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2023年10月10日党组会议议定,对局领导分管工作进行调整,乡镇编制同志不再分管民政相关业务,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对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进行调整,补齐乡镇社会救助协理员。

  (53)关于“已死亡人员核减不及时”、“部分补助资金暂未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整立改,已于2023年9月底前全部收回44人多发的高龄补贴39600元。经2022年第19次局务会议议定,2017年特困死亡人员3人共计多发5173元补助金,因无子女,故不予追回。二是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及低保、特困等对象月增减和定期核查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对象及时减员,并收回多发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做好增员。三是及时将发放数据上传到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四是2023年10月31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培训。

  (54)关于“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抓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精神,推动局党组认识派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定位。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纪检监察组坚持前移监督关口,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教育党课等,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严管厚爱。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县民政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问责,立整立改;对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1.关于“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完成情况:未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年度考核排名全市第三,待市公布考核结果。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1日

  2.关于“公益性殡葬设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于2024年完成地块一146.03亩用地审批并进场施工,完成地块二管理用房及配套工程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县级公益性公墓。督促鉴江镇公益性公墓尽快完成土地收储和项目立项等工作,尽快进场动工,督促中房镇尽快重新选址。

  完成情况:未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县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地块二(2.85亩)已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地块二建设。鉴江镇已重新选址在程家洋村吉顶,现已完成项目用地测量、用地预审、可研批复、征地补偿、初步设计批复,用林审批,正开展土地收储和项目立项等工作。中房镇正在重新选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关于“社区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督促落实新建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督促乡镇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逐步解决老旧社区综合服务场所不足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已完成闽凤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新建及南门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改造提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关于“全县民政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执法考试,加强执法考试考前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

  完成情况:未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已有4人通过执法考试,暂未取得执法证。局机关各科室6名干部职工已积极开展执法考试准备。目前暂未收到执法考试通知。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831229;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邮政编码:350600;电子邮箱:1572257030@qq.com。

 

 

中共罗源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