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举办的,须向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并报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红事”提前2天报批,“白事”及时报告,其他宴会停办。规模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家庭聚餐不超过 10人。党员、公职人员要模范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性宴席聚餐。
2. 承办宴席的餐饮经营单位和举办者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承接超规模宴席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造成疫情传播或导致公众存在疫情传播危险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3. 企业、社团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禁止举办跨年庆聚餐聚会、大型文娱体育活动。城乡不举办庙会集市、宗亲祭祖、演戏、迎神等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4.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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