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财政局机构设置

来源:罗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7-2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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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人:曹夏夏;联系电话:26831448)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

   3.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5.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教育培训规划;

  6.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预算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负责人:林水涛;联系电话:26831559)

    1.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

  2.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

   3.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4.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5.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6.管理财政专户资金;

   7.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8.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9.负责县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10.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

  11.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12.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三、国库科(负责人:黄晓莉;联系电话:26858358)

  1.组织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

  2.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3.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

  4.负责组织县级财政决算汇编及总会计核算,汇总编报年度全县财政决算;

  5.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6.管理财政专户资金。

四、综合计划科(负责人:郑信勇;联系电话:26873770)

  1.参与研究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

  2.承担本县彩票财政管理的有关工作;

  3.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定标准等工作;

  4.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库,做好筛选上报工作;

  6.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7.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牵头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行政政法科(负责人:林婷;联系电话:26850859)

  1.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3.负责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

  4.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5.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六、教科文科(负责人:兰林滢;联系电话:26831549)

  1.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播、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5.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6.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7.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七、企业经贸科(负责人:林古城;联系电话:26831763)

  1.承担工业、安全生产、外经贸、旅游、商贸服务业、粮食、外事侨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涉外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

  2.牵头拟订外经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涉外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属国有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4.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5.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6.拟订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7.拟订和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

  8.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负责人:黄邦云;联系电话:26830736)

  1.承担交通、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城监、房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3.管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4.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5.按规定管理地方铁路等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权益;

  6.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7.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负责人:潘丽清;联系电话:26865757)

  1.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3.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5.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6.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十、农业科(负责人:陈景;联系电话:26831757)

  1.承担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项目、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年度计划;

  4.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5.承担相关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十一、农村综合改革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人:于昌;联系电话:26831669)

  1.按要求管理和安排中央、省、市和县财政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指导和推动我县农村综合改革;

  3.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债务管理工作;

  4.负责村级“三项经费”、“一事一议”财政性资金管理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

  5.参与制定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实际配套资金落实工作;牵头管理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

十二、会计管理与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负责人:郑朝总;联系电话:26830737)

  1.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2.组织实施会计法规,拟订会计管理具体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

  3.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4.组织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委派工作;

  6.拟订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

  7.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8.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

  10.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

  11.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十三、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负责人:黄庄良;联系电话:26861606)

  1.拟订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2.管理政府采购信息;

  3.受理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按规定审批县级政府采购方式;

  5.研究拟订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规定审批专控商品;

  7.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

  8.承担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