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部门职责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3-07-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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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引导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搞好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产力布局、第三产业发展、城市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工作;引导和推进全县经济结构优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分析本县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政策,提出综合运用财税、信贷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监督管理工作。

    (四)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安排或转报罗源县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指导与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县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或上报项目。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负责全县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工作,参与做好全县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开展罗源县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六)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与罗源县有关的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及粮油供需平衡工作;做好粮食等重要商品县内供求、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负责县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战略储备;参与研究价格政策。

    (七)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全县经济工作的规章、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九)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

    (十)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为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