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构设置

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7-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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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林业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13459486005)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相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法征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本部门决算;按权限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二)林政资源管理科(县人民政府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张涵韬 联系电话:13625034775)

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督和评估;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按权限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管理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运输、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法制工作,承担全县林业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全县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处理乡镇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协助办理涉及山林权纠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拟订并指导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承担县政府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营林与产业发展科(花卉指导办公室)(负责人:蒋钦斌 联系电话:18960793551)

拟度全县植树造林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全县林木种苗管理和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管理;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全县林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性湿地保护规划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