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

来源:罗源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7-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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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力杰;联系电话:26831361)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等工作;

3.负责办理综合、信访等材料工作;

4.组织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建立健全局机关规章制度;

5.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

6.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9.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负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10.牵头申报各类商业扶持资金;

11.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13.负责统计工作。

 

(二)商务科(负责人:李斯琼;联系电话:26861113)

1.负责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

2.承担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跟踪重点企业;

3.指导全县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发展。负责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实施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规范等;

4.指导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等领域电子贸易。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

5.指导、督促全县商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负责流通业发展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流通行业统计、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工作;

6.拟订流通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连锁经营、直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再生资源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场运行调节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7.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8.负责拟订蔬菜、生猪、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产销基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和生猪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会展业管理和促进工作。负责物流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各项工作。

 

(三)外经外贸科(负责人:李斯琼;联系电话:26861113

1.负责利用外资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

2.负责对外贸易工作,牵头组织我县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等重大活动,组织或参与重大外资项目协调。负责全县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外资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与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

3.负责符合国家、省、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境外项目的申报与拨付工作;

4.负责口岸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

5.负责全县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县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协调、审核、验收、申报,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6.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与完成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四)经济与信息化科(联系人:曾煌;联系电话:26856299)

1.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负责投资和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监管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3.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4.负责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市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进步、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

5.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6.指导和推动产学研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

7.负责经济协作发展工作;

8.负责企业服务工作,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9.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

 

(五)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联系人:颜志炜;联系电话:26831257)

1.负责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节能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节能与循环经济执法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初步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4.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投资促进科(联系人:颜志炜;联系电话:26831257

1.负责投资促进综合法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央企、外企、民企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

2.综合协调全县对中央企业及其他大型国有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3.综合协调全县对外资(含港澳台)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4.综合协调全市对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七)支前科(联系人:张艳梅;联系电话:26831999)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

2.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战备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3.承担军民共建相关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罗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入罗部队的“安居”工作;

6.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商务执法和行政审批科(联系人:姚秀晶:联系电话62579593;李晓刚,联系人:26860863)

1.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封锁的相关工作,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3.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4.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

5.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医药商业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工作;

8.按规定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

9.负责对旧货市场、商业特许经营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行业监管;

10.依法监管零售商促销活动,促进公平交易;

11.负责承担治理企业“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

12.依法承担典当、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

13.组织开展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初步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4.负责我县商务部门所属权限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授权实施国内流通行业监管、外资管理、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转报等行政服务工作;

15.负责入驻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