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7-2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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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11个事业单位。 

  五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  忠;联系电话:0591-26837720)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综治信访维稳、政务公开、12345诉求件、数字城管、扫黑除恶、机关效能、新闻宣传、精神文明、保密、工青妇、老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郑学武;联系电话0591-26837720)

  起草编制住建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性问题。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汇编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李勇健;联系电话0591-26870912)

  草拟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的政策上报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等事项。

  (四)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人:张君羽;联系电话0591-26867678)  

  负责拟定全县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实施监督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执法、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造价管理等方面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资质和建设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报批;组织全县建设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市政建设科(负责人:俞  龙;联系电话0591-26833807) 

  草拟全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生活垃圾处理、燃气、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

  十一个事业单位 

  (一)燃气管理站(负责人:郑国强;联系电话0591-26867353)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制订和实施本县燃气行业发展政策和燃气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规定。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燃气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负责收集、分析燃气行业的信息,统计行业有关数据,开展行业间的交流。协助监督并指导乡镇燃气行业管理业务工作。编制和实施本级燃气专业规划和燃气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审查需本级立项核准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配合实施管道、瓶装燃气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燃气汽车加气站的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可 (含年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批。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依法查处燃气市场法违规行为;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园林绿化管理所(负责人:杜娇钦;联系电话0591-26855977)

  草拟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君羽;联系电话0591-26832437)

  贯彻落实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上报县政府研定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

  (四)房屋征收中心(负责人:陈剑峰;联系电话0591-26859197)

  贯彻实施本县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负责审核项目立项批文、土地性质、项目红线图等前期手续真实性;拟订与项目业主单位、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委托合同。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负责初步审核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费用测算、监督项目业主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负责督促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

  (五)环境卫生中心(负责人:于  风;联系电话0591-26835872)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环卫工作;承担县本级城市环境卫生特许经营项目监管与考核;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征收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辖区内城市环卫公共设施(公厕、果皮箱等)日常管养与运营维护;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服务。

  (六)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人:吴琛琛;联系电话0591-26832640)

  指导和管理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管全县城建监察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林  飞;联系电话0591-26865380)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和处理工程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建筑节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的管理;负责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县村镇规划建设测绘室(负责人:黄  勇;联系电话0591-26820217)

  负责规划建设项目测绘工作;负责与合作单位市勘测院对接,核对汇总测绘项目,统计合作费用等;负责测绘室资质、法人、仪器等年检中报事宜;负责沟通协调测绘室有关问题等工作。

  (九)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人:黄静娴;联系电话0591-26831715)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及发布罗源县工程造价要素价格;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合同履约信用评价,配合做好相关企业信用体系工作。   

  (十)历史文化古厝保护中心(负责人:连紫馨;联系电话0591-26837720)

  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古厝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开发、利用申报等工作。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姚  斌;联系电话0591-26821206)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