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北岸港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罗委干〔2017〕38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
林路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勇胜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陈云健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吴高枝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林德春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免去陈唐锋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赵新辉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黄丽钦同志的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林新同志的县统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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