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北岸港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罗委干〔2017〕57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
游浩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主任、口岸办主任;
游勇辉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林应鑫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朱康宇同志任县“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保留副科级待遇)职务;
黄耀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尤乾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级);
陈碧芬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林蔓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游方洲同志任县司法局霍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乔东同志任县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吹同志任县松山围垦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挺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修朋同志任县城建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
免去陈家华同志的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卿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主任、口岸办主任职务;
免去张宗清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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