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张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1-1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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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罗委干〔201858号、68号文通知,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雄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黄宝忠同志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级);

朱仲福同志兼任县民宗局局长;

刘其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游亮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陈求真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赵阳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

丁金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黄宝强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晨曦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翁伙仙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林启让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王兴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周在真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辛旭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策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郑云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吕广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黄勇胜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陈奇真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

陈仰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

董志汤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敏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郑宝用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赛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林强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肖鹏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兰银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建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黄仰昌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余光健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霹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黄永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郑伟宁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叶朝峰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游春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郭如坤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丁海英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项新耀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余泽京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丹红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曾高用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文标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游中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游杰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叶建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郑强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仁标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黄向其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俞兆东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建新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阮文新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林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陈春旭同志任县信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陈秋生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刘祖来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胡家传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林蔚强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霍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万桂忠同志任县公安局鉴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薛钦丰同志任县公安局鉴江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洪洋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敏同志任县公安局洪洋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宇杰同志任县公安局中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飞竹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旭同志任县公安局飞竹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兰可清同志任县公安局霍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霍口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理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霍口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金辉同志任县拘留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中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张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郑颖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林仙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唐烟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陈延昌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陈兆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张龙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李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游连根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陈国辉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卢然新同志的县人防海防办主任、双拥办主任、外侨办主任、法制办主任、爱卫办主任职务;

免去肖用良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新强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姚明荣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甘昌明同志的县人防海防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铀同志的县外侨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锋同志的县双拥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兰善英同志的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林正银同志的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黄珍贵同志的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魏如禄同志的县粮食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游浩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支前办主任、口岸办主任职务;

免去游勇辉同志的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乃通同志的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于贤杰同志的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黄元生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公务员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谢建忠同志的县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武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黄介川同志的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增泉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登芳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免去魏有杰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国同志的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以上相关同志原任的县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农业农村局、科技文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务,因机构撤并更名自然免除。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