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3-12 10: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单位名称: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市场主体数量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备注

1

采矿权行政许可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是否有“超层越界”采矿行为;2、是否存在非法转让或变相非法转让、非法出租

地质矿产管理科

1

100%

每月

2次

 

2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第二条第六款:现场核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验收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开、竣工时间

土地利用管理科

1

100%

每年4次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第二条第六款:现场核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验收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开、竣工时间

土地利用管理科

2

100%

每年4次

 

 

备注:1.“抽查主体”填写承担抽查工作的部门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

2.“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

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

监管

事项

检查依据

本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相关部门及具体责任

事项

检查

方式

检查对象

备注

1

矿山监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治: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治

定期

持证生产的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