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福州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榕气办发〔2016〕50号)、《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罗源县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包含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查2项。
二、抽查对象
(一)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对象为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用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
(二)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查对象为在罗源辖区内有常驻办事机构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三、抽查频次、比例
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工作应在11月底前完成。其中,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抽查比例应不低于40%(含企业内设加油站);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查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0%。
对涉及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安全隐患中当地政府限期整改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适当增加随机抽查次数。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组成员由应急减灾科(执法大队)、本局干部中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按比例随机抽取,一般应不少于2人。
五、抽查结果公示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应急减灾科(执法大队)负责将检查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附件:罗源县气象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