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1-0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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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20211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0〕142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排查地灾隐患。请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未纳入防范监测名单的危险程度较高的地灾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点位,请将相关信息填入附件1,我局将组织地灾防治专家对疑似新增地灾隐患点进行核查。

  2、核实更新地灾信息。请各乡镇政府对照附件2地灾点位,填报各地灾点受威胁户数及人员,逐点明确防灾监测人员和群测人员,并健全隐患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切实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请各乡镇政府于1月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加盖政府公章)报送我局。联系人:陈晓榕,联系电话(传真):26821033,邮箱:514654286@qq.com。

  附件:1、疑似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表;

        2、各乡镇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