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3-0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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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202124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

  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2月25日全县安全工作会议、2月26日县政府黄副县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3月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2·25”长乐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巡查监测,突出防范重点。汛期即将来临,请各乡镇立即组织人员力量,针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如中房镇洋里村、碧里乡梅花村亭下自然村、霍口畲族乡川边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斜坡、沟谷、沟口及低洼地带居民区,村后冲沟及凹坡、低等级公路周边居民区以及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加密监测频次,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灾隐患类型、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的动态变化,登记造册,明确每个地灾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切实做到实时有监控,处处有人防。

  2、及时发布预警,果断转移避险。要加强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及时核实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充实完善村居防灾应急预案,科学设置转移路线。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坚决杜绝麻痹侥幸思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切实做到应转尽转,不漏一人,并做好临时避难场所的人员疫情防护措施。

  3、强化值班值守,及时上报信息。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明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上报灾情险情数据,保障地灾防御信息渠道畅通。

  二、矿山监管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12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饰面石材矿山和废弃石料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992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罗政办202076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人防技防措施,整合国土所、林业站、公安派出所、环保站、安办等力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密巡查频次,确保每天巡查1(含技术设备巡查)做好详细记录和台账,每月将巡查信息送我局。同时,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全面调动矿山所在村居干部、土地协管员、护林员等力量,实行网格化巡逻监督,雇佣专职保安,强化夜间和节假日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特别是两会期间,要严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和滥挖滥采废石破坏矿山复绿工程行为,坚决杜绝发生矿山安全事故。

  三、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

  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将违法状态消除在萌芽;同时要采取最严厉的处置措施,要做到应拆尽拆,尽快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无新增违法占地建设及房屋安全问题。

  专此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