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4-1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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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会明电〔2019〕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闽安委会明电〔2019〕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榕安委明电〔2019〕1号),按照3月2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3月2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于伟国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细化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严肃执法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不折不扣地把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紧盯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性,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县“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应急明电〔2019〕4号)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危险化学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抓严控严防。二要加强专业技术力量。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题研判,对危化企业开展全面诊断、会诊工作,并针对性制订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充实专业力量,提高监管能力。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健全“一图一卡一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要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要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要组织对所有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问题隐患按限期整改到位。要立即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收集贮存的数量、方式、设施、场所和处置方法,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链条的法规政策研究,畅通处置渠道。 

  三、加大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要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消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老旧住宅等高风险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查严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道路交通,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紧盯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五小车辆。整点整治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乱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落实旅游包车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旅客逢上必检,杜绝危险品携带上车。建筑施工,要深入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六重点、六必查”的要求,对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的四层(含)以上“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等六类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治。集中整治矿山等行业领城建筑施工外包工程,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现象。海上交通,要吸取全市近年多起海上遇险事故教训,突出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和海上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恶劣气象条件下禁限航有关规定,加强渔港渔船、乡镇船舶和海上作业、水上旅游休闲等安全监管,严格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运输、恶劣气候冒险出海、水上水下违规施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冶金,要督促指导企业对熔融金属、煤气区、高空作业场所等高危部位以及煤气发生炉、高炉、转炉、钢水吊装等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工作,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安办、省应急厅《印发福建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18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深入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问责的问责,真正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真正敢抓、敢管、会抓。要拧成一股绳,形成监管合力,精准实施联合集中执法,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执法,重点打击,查办一批典型非法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树牢“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的意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要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四个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及时在媒体上曝光,强化警醒震慑。 

  五、提升能力,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我县已进入汛期,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会商研判,提前落实人员避险、加固高空高危构筑物等防范措施。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距离不足、山体未做护坡处理等重大风险,要组织搬迁、治理、拆除,严厉打击削山削坡修建房屋、建设厂房等违法行为,严防山体滑坡造成伤亡。要强化风险提示,加强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罗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