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科技文体局关于罗源县霍口水库区文物安全保护预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12-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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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霍口水库区文物点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文物安全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高效运转、指挥有力、职责明确、临事不乱的应急机制,制定本预案。 

  二、文物安全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文物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文物被盗挖、盗窃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霍口水库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始终放在各项工作首位。 

  1)各级领导要把文物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2)文物保护单位要切实抓好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2、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4、快速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减少危害与损失。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监测,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日常巡查和检查中,对发现的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2、加强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预警支持系统 

  文物保护单位应明确重点防护部位。加强对文物安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报警通讯设备。 

  六、应急响应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霍口乡政府、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科技文体局和相关单位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和确认,确认出现文物安全应急状态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各文保单位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所在乡政府、派出所和县科技文体局报告。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件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情况。 

  3公安部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本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