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兰乡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12-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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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各村和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饭店、旅游景点、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市场、交通枢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民政、安委会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评估和整改工作,提升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管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卫计部门要加强医院病房楼、门诊楼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防火巡查。

2.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针对文物建筑我乡安委会对照前期各村和乡直各有关单位自查、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同时,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因地制宜的同步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老旧市场集中清查。乡安委会2018年底前组织开展投用10年以上的老旧市场的集中排查整治,对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失效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建立隐患清单,综合运用集体约谈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负责人,通过主流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市场。

4.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房管部门要再次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5.强化“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各村委会要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自检自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洽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要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6.夯实村消防安全基础。要抓实消防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年底前完成2018年度达标创建目标。各村委会要依托综治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村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村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公安机关、安委会要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委会单位组织村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使村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宣传队、消防志愿者等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向各村主干和乡直单位责任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公共娱乐场所,督促其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对辖区内设有视听设备的公共娱乐场所,100%实现开机消防提示。文化、商务旅游等部门要督促文物单位、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年度计划完成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直调直报拉动工作。2018年底前,要组织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2月20前,水利站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积极开展新装备熟悉使用及实战应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及辖区复杂路况区域等开展演练熟悉,完善应急预案。“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场所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全国、省、市“两会”及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要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重要节日期间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车站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三、主要措施

(-)强化风险研判。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自检自查,统筹推进工作落实。2018年12月20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大队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将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向政府报告,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落实约谈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研判情况,要对火灾多发高发或亡人火灾频发的行政村和单位、企业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行政村、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安委会要结合重要节庆时段,重点约谈各村、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2月20日前,各村要分别组织本辖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对本辖区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严格监管执法。乡安委会要每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卫生院、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安办成立由乡有关部门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村、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实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