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源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12-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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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罗源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罗源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月19日

罗源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6)、《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闽建电201892)和《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8490)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管理实际,现就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今冬明春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质安站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

1.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市政科要结合秋冬气候干燥特点,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订排查计划,加大地下通道、桥梁以及路灯设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情况以及市政消防栓维护保养工作开展情况,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园林绿化管理站要全面检查所属广场、公园消防安全情况。

3.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环卫所要督促检查全县公厕、垃圾中转站火灾防控落实情况。垃圾综合处理场要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温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

(三)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方面。主要检查:

1.服务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2.服务区域用电用气设施设备。

3.服务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四)燃气消防安全方面

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LNG瓶组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情况;灭火器配备情况;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去向和大规模反常增加用气量管理情况。

(五)内部消防安全落实方面。重点检查:

1.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各科室要结合秋冬气侯干燥特点,开展消防、用电安全宣传和演练,定期排查本单位办公场所是否违规用电、消防设施是否过期等情况。

2.重点部位火灾防控落实情况。有关科室要加大对档案室、

仓库、配电房、等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突出检查各类制度是否上墙、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规范等。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125)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住建系统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125日至1225)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1225日至2019年全国“两

”结束)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各职能单位将组织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实行检查反馈闭环管理,定期照单对帐、照单销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

各科室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住建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训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相关科室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四)各相关科室从12月份起,每月19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潘辛雨,联系电话:26837720,邮箱:8244236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