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防台风 工作预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2-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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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局防台风工作,更好地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我局各科室科学有序地开展防台风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内渔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成立县海洋与渔业局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敏国

  副组长:兰银喜、刘振明

  成员:叶榕、林训航、王在文、叶永健、吴松、叶芳、陈銮淇、黄宝玉。

  职责:指导我县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工作,根据台风发展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携带渔业抢险救生物质赴台风有可能登陆的区域备战抢险救灾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沿海乡、镇政府联系和配合,协助抓好出海渔船回港避风和渔排、渔船人员撤离以及渔业生产设施的加固工作;台风登陆后,组织灾后技术服务工作队赴灾区开展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与病害防治工作。

  2、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叶榕

  成员:叶芳、陈銮淇、辛欣、饶晓琴、郭玉云、陈文静、林晓玲、徐周烨。

  职责:在台风期间监视台风发展动向;传达省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县人民政府防台风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并及时向市局、县有关部门、局领导报告渔船回港避风和渔排人员撤离上岸情况;根据台风动向趋势,提出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意见;台风登陆后,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因台风受损情况,提出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意见。

  3、成立抢险突击队。

  队长:兰银喜

  副队长:林训航

  成员:高云涛、欧志敏、吴翼飞、施冬阳、谢兴波。

  职责:负责台风期间重大险情或安全隐患的抢险救灾工作。

  4、成立防台风工作预备队。

  队长:兰银喜

  副队长:刘振明

  成员:杨同庆、叶朝良、全祥武、梁潇蔚。

  职责:负责台风期间夜间轮流值班,根据局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解、掌握防台风有关情况,随时准备跟随县、局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协助渔业防台工作。

  5、成立灾后技术服务队。

  队长:兰银喜

  副队长:王在文

  成员:叶永健、全艳芳、吴松、叶芳、倪文胜、解秀娟、陈銮淇、梁潇蔚。

  职责:负责灾后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病害防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制定具体的防治病害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防台风各队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因公务不在时由排名第一的副职负责。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1、IV响应: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气旋经中央台编号;

  (1)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

  (2)与沿海乡镇协调、配合统计出海船只与人员数量,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

  2、Ⅲ级响应: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

  (1)根据省市局和县政府防台风工作部署,局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岗位,对渔业防台工作进行部署。

  (2)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局办公室根据防台风领导小组部署,安排防台风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在防台风办公室值守。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待命状态。

  (4)了解掌握出海船只和海上渔台从业人员情况。

  (5)敦促乡镇和基层单位落实渔排加固和船只回港避风以及渔业从业人员撤离上岸的准备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船只回港避风停泊的准备和安排工作。

  (7)出动执法船将台风消息通过高音喇叭告知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船员。

  3、Ⅱ级响应: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将影响登陆我县,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县。

  (1)防台风领导小组根据台风信息和发展趋势以及省市局、县政府防台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指导全县渔业防台风工作。

  (2)加强值班力量,防台风工作预备队人员参加晚上值班,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省、市局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对防台风工作的重要指示。

  (3)及时向海洋预报台了解风暴潮预报,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海上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进港船只上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在8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组织撤离回港船只和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在10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县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组织撤离所有小型渔船(60马力以下)和渔排上的人员,并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

  (5)办公室应及时与沿海乡镇联系。了解和掌握渔台人员撤离上岸和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情况,按照市局统一制作的表格,填报统计数据传真滚动上报市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Ⅰ级响应: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县。

  (1)局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全方位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抗灾、抢险救灾工作,局全体人员全部到岗,随时听从指挥。

  (2)视情况派出人员协助基层一线做好渔船人员上岸转移工作。在12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县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组织撤离150马力以下船只上所有人员,150马力以上船只上除留守3-4人值班外,其余人员全部撤离;在14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应组织撤离所有船只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

  (3)督促重点养殖区鱼虾塘、育苗场、养鳗场做好防台风防洪工作。

  (4)办公室应及时了解掌握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和鱼船渔排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县领导指示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5)抢险救灾突击队渔业执法船只进入待命状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响应结束: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在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局防台风领导小组决定解除台风警报。

  (2)局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通知到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

  (3)灾后技术服务队进入待命状态。

  (4)迅速派出抢险救灾队伍,赶赴受灾现场,为基层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力物力帮助。

  6、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根据局防台风领导小组的部署,灾后技术服务队分赴各重点灾区开展病害趋势预报、养殖区水质监测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渔民恢复灾后生产、减少损失。

  (2)局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乡镇了解受灾情况,并将受灾情况汇总报告县政府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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