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台风、暴雨等引发的山洪爆发、泥石流、滑坡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及环境资源破坏,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规定。
(三)编制单位、审批权限、适用范围、修订要求
飞竹镇防汛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由飞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由飞竹镇人民政府负责批准并及时公布,报罗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本预案适用于飞竹镇范围内的防汛防山洪工作。根据飞竹镇范围内的灾情隐患、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二、基本情况
1.飞竹镇辖区范围内包括19个行政村,现有面积119平方公里,户数4662户,人口1.61万人。
2.辖区内现有水库2座,总库容370.06万立方米。
3.辖区内现有山塘2处,总库容15.4万立方米。
4.辖区内现有14个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9095千瓦。
5.辖区内主要河流为斌溪和飞竹2条流域:斌溪全长6公里,集雨面积178平方公里,河道平均坡降16%;飞竹溪全长7公里,集雨面积28平方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7%。
6.全镇共需转移人数72处99户491人。其中易发生地质灾害共涉及55处77户438人,全镇危房共有14处19户46人,处于低洼地带共有3处3户7人。
7.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142、143县道。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防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2.实行行政负责原则。防汛防山洪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工作组按职责分工,推行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职责分工
成立飞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全面负责抗洪抢险工作。
指 挥 长:周 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陈兴捷(镇党委组织委员)
副 指 挥 长: 张昌宝(镇人大主席)
杨建华(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雷文福(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林 栋(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吴泽英(镇党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陈建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肖善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孟杰(飞竹派出所所长)
黄学健(飞竹司法所所长)
兰晓霞(镇妇联主席)
林 辉(镇党政办负责人)
林增密(镇水利站负责人)
黄 勇(镇公路站负责人)
林知惠(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陈犹灿(镇安监站负责人)
林建新(镇综治办副主任、民政办负责人)
曾 华(镇环保站负责人)
林显琛(镇农技站负责人)
柯友武(飞竹林业站负责人)
兰 挺(飞竹国土所负责人)
陈友忠(飞竹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 斌(飞竹中学校长)
余新源(飞竹中心小学校长)
郑文建(西竹供电所所长)
雷水辉(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由党政办、水利站、农技站、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林业站、国土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下设8个组:会商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监测组、巡查转移组、应急抢险组、督查组、灾后重建组。各工作组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保证防汛防山洪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会商组
组长:黄翚
成员:周彦、陈兴捷
主要职责:对上级精神及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进行分析、商讨、研判,为防汛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意见,做到指挥零失误。
记录负责人:刘小清
通知落实责任人:林辉
2.协调联络组
组长:陈兴捷
成员:林辉、李鹏艳、邓圣勇、刘小清
主要职责:信息上传下达,灾情汇总统计,联络通报风情雨情等。
分工安排:林辉负责发布和解除台风警报、后勤人员值班安排、关注台风汛情动向,防汛防山洪宣传安排,包括镇宣传车、短信、LED、通告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邓圣勇负责草拟县“两办”、防汛办要求上报的文字材料,并负责受灾及人员转移等数据统计上报;刘小清负责根据会议和会商的内容编辑信息且及时发布;李鹏艳负责防台传真接收、电话接听、信息上传下达,并与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对接。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林辉
成员:李鹏艳、邓圣勇、刘小清
主要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后勤保障
分工安排:林辉负责车辆调配,车辆闽A608KM由陈承蛋负责,车辆闽A355KM由陈斌负责。李鹏艳负责机关值班人员用餐、点心。邓圣勇负责防台防汛物资调配、收发、补缺和卫星电话接听。橡皮艇由叶国强、黄国清负责,抽水机由叶锋、林嘉豪负责。各村负责准备沙包、沙袋。叶华荣负责镇机关用电备电。
4.信息监测组
组长:陈兴捷
成员: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监测信息,发布预警通知
分工安排:由各驻村干部负责监测各村雨量和堤防、山塘水库、河流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灾点,及时向镇分管领导和指挥部汇报,并向灾害点所在的村发布预警通知。
5.巡查转移组
组长:各村挂点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各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重点部位巡查,动员并组织群众转移
分工安排:一是加强巡查。对各村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危房及山塘(水库)、堤防、工地、水利工程等重点防御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快速报告指挥部。二是妥善安置。安置点及安置人员生活用品、饮食由村负责,并严防转移人员擅自回流,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监督落实到位。杨建华、林建新负责各避灾点设立统一标识,兰挺负责地灾点警示牌设置。三是动员组织群众转移。在各危险区域设立统一标识,明确转移地点、联系电话。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及预警通知,及时将雨情、风情通报给群众、教师和学生等人员,加强各项防范措施,按要求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6.应急抢险组
镇政府:成立1个应急队伍和1个机动队伍(成员名单附后),各应急队伍一旦接到指令,要在最短时间集合并到达抢险第一线。
村:每个村组建1个应急抢险队伍,并配备雨衣、雨鞋、手电等。
供电所:组长由郑文建担任,供电所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供电安全,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特别要尽力保障镇机关供电。
飞竹中心卫生院:组长由陈友忠担任,卫生院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人员救治工作。
道路抢修:组长由林栋担任,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道路滑坡、塌方、拦路树木抢险。
飞竹派出所:组长由张孟杰担任,飞竹派出所干警为成员成员。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
7.督查组
组长:镇主要领导
副组长:雷文福、陈兴捷
成员:李鹏艳、邓圣勇
主要职责:督查防台防汛措施落实
分工安排:镇防台防汛会议部署后,雷文福、陈兴捷负责对村、有关部门防汛防山洪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台风临近时,镇主要领导负责对村、有关部门重点部位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8.灾后重建组
组长:各村挂点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生活保障,善后处理
分工安排: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负责做好本村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汇总上报镇党政办。杨建华负责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工作。林栋负责道路抢修,恢复道路正常通行。陈兴捷负责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五、防台防汛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台风、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
1.低洼地受台风、暴雨灾害影响共3处3户7人(常住4人,不常住3人)
(1)蛤蟆石村:共1处1户2人(常住2人)。其中:溪下自然村1户2人(常住2人)。
(2)丰余村:共1处2户5人(常住2人,不常住3人)。其中:丰余村1号1户2人(不常住2人)、丰余村11号1户3人(常住2人,不常住1人)。
2.易滑坡、地质灾害、泥石流可能造成的影响共55处77户438人(常住86人,不常住352人)
(1)洋柄村:共1处3户14人(常住4人,不常住10人)。其中:下洋柄自然村5号1户2人(常住2人),下洋柄自然村6号1户4人(常住1人,不常住3人),下洋柄自然村7号1户8人(常住1人,不常住7人)。
(2)陶洋村:共6处16户58人(常住14人,不常住44人)。其中:陶洋村16号1户2人(不常住2人),陶洋村31号9户37人(常住12人,不常住25人),龙山自然村16号3户11人(不常住11人),三角洋自然村3号1户4人(不常住4人),三角洋自然村10号1户2人(常住2人),陶洋村27号1户2人(不常住2人)。
(3)官路下村:共1处1户4人(常住3人,不常住1人)。其中:外湾厝自然村1户4人(常住3人,不常住1人)。
(4)梧桐村:共5处6户21人(常住13人,不常住8人)。其中:杞坑自然村1号2户8人(常住8人),上梧桐自然村31号1户3人(常住3人),上梧桐自然村44号1户6人(常住2人,不常住4人),下梧桐自然村9号1户2人(不常住2人),下梧桐自然村16号1户2人(不常住2人)。
(5)飞竹村:共2处2户192人(常住2人,不常住190)。其中:飞竹小学190人,飞竹村11号1户2人(常住2人)。
(6)马洋村:共4处5户22人(常住4人,不常住18人)。其中:马洋村14号1户6人(常住2人,不常住4人),马洋村19号1户3人(不常住3人),马洋村44号2户9人(常住1人,不常住8人),马洋村59号1户4人(常住1人,不常住3人)。
(7)刘洋村:共4处4户7人(常住7人)。其中:刘洋村42号1户2人(常住2人),刘洋60号1户2人(常住2人),后际自然村21号1户2人(常住2人),后际自然村29号1户1人(1人常住)。
(8)潘洋村:共3处3户11人(常住11人)。其中:新洋自然村 12 号1户4人(常住4人),新洋自然村 20 号1户3人(常住3人),廷洋自然村 16 号1户4人(常住4人)。
(9)上地村:共3处4户12人(常住3人,不常住9人)。其中:上地自然村31号1户3人(常住3人),上地自然村41号1户3人(不常住3人),上地自然村46号1户3人(不常住3人),上地自然村46号1户3人(不常住3人)。
(10)仓前村:共7处10户23人(常住7人,不常住16人)。其中:仓前村11号1户2人(常住1人,不常住1人),仓前村30号1户2人(常住2人),仓前村32号1户3人(常住2人,不常住1人),仓前村37号1户3人(不常住3人),仓前村39号1户3人(不常住3人),守善自然村27号4户8人(不常住8人),下坪自然村4号1户2人(常住2人)。
(11)外坂村:共5处6户14人(常住5人,不常住9人)。其中:果山自然村9号1户2人(常住2人),果山自然村12号1户2人(不常住2人),果山自然村17号1户2人(常住2人),外坂村28号2户6人(常住1人,不常住5人),外坂村45号1户2人(不常住2人)。
(12)丰余村:共7处8户27人(常住6人,不常住21人)。其中:丰余村33号1户4人(常住2人,不常住2人),丰余村37号1户1人(不常住1人),丰余村47号1户3人(不常住3人),丰余村52号2户5人(常住1人,不常住4人),丰余村53号1户5人(常住1人,不常住4人),丰余村54号1户7人(常住1人,不常住6人),丰余村89号1户2人(常住1人,不常住1人)。
(13)斌溪村:共4处5户21人(常住1人,不常住20人)。其中:六坵自然村2号2户8人(不常住8人),六坵自然村10号1户4人(不常住4人),六坵自然村18号1户5人(常住1人,不常住4人),斌溪村16号1户4人(不常住4人)。
(14)安后村:共3处4户12人(常住6人,不常住6人)。其中:安后村1号1户2人(不常住2人),安后村17号1户4人(常住2人,不常住2人),安后村23号1户2人(常住2人),安后村25号1户4人(常住2人,不常住2人)。
3.危房可能造成的影响共14处19户46人(常住32人,不常住14人)
(1)官路下村:共1处1户3人(常住3人)。其中:王洋自然村3号1户3人(常住3人)。
(2)飞竹村:共1处1户2人(常住2人)。其中:飞竹洋自然村2号1户2人(常住2人)。
(3)上地村:共3处3户8人(不常住8人)其中:上地村25号1户2人(不常住2人),上地村2号1户2人(不常住2人),上地村13号1户4人(不常住4人)。
(4)洋头村:共1处3户8人(常住8人)。其中:岩下自然村15号3户8人(常住8人)。
(5)外坂村:共2处5户12人(常住10人,不常住2人)。其中下洋自然村4号1户2人(常住2人),下洋自然村1号4户10人(常住8人,不常住2人)。
(6)大湖村:共3处3户4人(常住4人)。其中:浦头自然村5号1户1人(常住1人),后园自然村2号1户1人(常住1人),浦头自然村9号1户2人(常住2人)。
(7)塔里洋村:共1处1户1人(常住1人)。其中:西洋坡自然村24号1户1人(常住1人)。
(8)西禄村:共2处2户8人(常住4人,不常住4人)。其中西禄自然村2号1户3人(常住2人,不常住1人),后洋自然村 2 号1户5人(常住2人,不常住3人)。
4.山塘
序号 |
所在村 |
山塘 |
坝高 |
总库容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外坂村 |
外坂小山塘 |
7m |
3.1万方 |
姚天华 |
13799448656 |
2 |
陶洋村 |
上岗岭山塘 |
6m |
12.3万方 |
甘伙荣 |
13960966453 |
5.水库
序号 |
村别 |
水库名称 |
坝型 |
集雨面积(km2) |
总库容 (万m3) |
正常蓄水位(m) |
汛限水位对应库容 (万m3) |
汛限水位(m)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安后 |
溪坪水库 |
浆砌石拱坝 |
38.02 |
169.0 |
315 |
173.5 |
315 |
杨云生 |
13906903102 |
2 |
斌溪 |
斌溪水库 |
混凝土重力坝 |
151.3 |
201.06 |
222 |
201 |
222 |
林 建 |
13799448789 |
6.电站
序号 |
电站名称 |
投产年份 |
所有制形式 |
装机容量 |
坝高 |
水库库容 |
法人责任主体 |
||
(kw) |
(m) |
(万m3)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电话号码 |
||||
1 |
飞竹电站 |
1979 |
集体 |
520 |
1.5 |
0.5 |
飞竹电站 |
肖国付 |
23389392 |
2 |
梧桐电站 |
1998 |
民营 |
200 |
1 |
0.2 |
梧桐电站 |
徐佺水 |
13950387672 |
3 |
后企电站 |
1998 |
民营 |
1000 |
3 |
3 |
后企电站 |
潘 祥 |
13809523335 |
4 |
刘洋电站 |
1981 |
民营 |
100 |
1 |
0.2 |
刘洋电站 |
林一振 |
26879685 |
5 |
潘洋电站 |
1999 |
民营 |
180 |
1.2 |
0.2 |
潘洋电站 |
李 华 |
13950388859 |
6 |
外坂电站 |
1999 |
民营 |
400 |
2 |
1 |
外坂电站 |
林一振 |
26879685 |
7 |
丰余一级电站 |
1978 |
民营 |
100 |
1 |
0.3 |
丰余一级电站 |
叶帮水 |
26951360 |
8 |
丰余二级电站 |
1999 |
民营 |
200 |
1 |
0.2 |
丰余二级电站 |
余自兴 |
23338338 |
9 |
斌溪电站 |
2001 |
国有 |
2000 |
24.2 |
201 |
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林 建 |
13799448789 |
10 |
溪坪电站 |
1999 |
民营 |
1500 |
44.7 |
169 |
溪坪电站 |
杨云生 |
13906903102 |
11 |
九溪二级电站 |
1998 |
民营 |
720 |
2 |
1 |
九溪二级电站 |
林元喜 |
13625035990 |
12 |
仓前电站 |
1986 |
集体 |
800 |
1.5 |
0.8 |
仓前电站 |
黄兆斌 |
23388349 |
13 |
文溪电站 |
1989 |
民营 |
375 |
1.2 |
1 |
文溪电站 |
余初锅 |
26908799 |
14 |
溪下电站 |
1986 |
集体 |
1000 |
1.5 |
1.2 |
溪下电站 |
黄乃棋 |
13906917051 |
(二) 准备转移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准备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10 年一遇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68mm,6小时雨量达132mm,24小时雨量达221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雨到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防御措施
(1)林辉负责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等形式通知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有关部门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林增密负责关注雨情、水情,督促村加强堤坝、水库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督促村、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的准备。
(3)兰挺负责对矿山、地质灾害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群众转移准备。
(4)魏学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5)各村对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渔塘,如即将收成的,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6)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部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26951011)。
(三) 立即转移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立即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20年一遇以上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81mm,6小时雨量达157mm,24小时雨量达263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及以上量级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2.防御措施
除按准备转移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要立即到村布置防范工作,组织人员对本村危房、低洼居住区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巡查,加强监测,提前组织群众撤离至安置点或安全位置。
(2)陈兴捷负责关注水库水位,据情调度泄洪,必要时通知下游及周围群众撤离。
(3)兰挺负责监测矿山易滑坡地带和被县国土资源局列为地灾隐患点的安全情况,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点群众撤离。
(4)魏学水负责督促企业做好财产、人员转移,工棚加固、设备停电等防护措施。
(5)飞竹中心小学、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和镇政府要求,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课。
(6)各村负责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7)抢险救灾队伍队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就位,随时待命出发。
(8)加强24小时值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269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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