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本中心各科室(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0〕36号)与《福建省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闽农办函〔2020〕138号)具体部署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效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制定罗源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罗源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丁俤(主任)
成 员: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负责人
黄守刚(综合科负责人)
薛 锋(县农机监理科(所)负责人)
叶爱华(农机监理科监理员)
郭 斌(农机监理科监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所(电话:26850373)。
二、施救组织与事故处理
县农机发展中心领导应召集到达现场的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当地政府或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施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具体分工:
1、接到农机安全事故报告后,县农机发展中心应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同时通知卫生部门以最快速度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保护好现场,维持秩序,控制事故机具和驾驶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人员死亡的,要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应积极工作,随时接受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的工作安排。
2、县农机发展中心应会同县财产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关于处理事故的有关规定,抓紧时间搞好涉案人员的笔录,事故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处理。
3、县农机监理所要严格执行农机事故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农机事故信息,并经迅速核实事故有关情况后,立即按规定进行上报。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农机监理所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立即报告本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发生较大农机事故后,接到报告的县农机监理所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立即报告本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特殊情况下,县农机监理所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直接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农机事故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报告。
4、县农机监理所还应按照国家处理事故有关规定,及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理赔工作。
5、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伤亡家属的接待及善后工作,承担接待、善后及施救过程的一切费用。
领导小组成员电话号码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县农机发展中心 工作人员 |
谢丁俤 |
26859781 |
18******599 |
薛 锋 |
26850373 |
15******693 |
|
叶爱华 |
26850373 |
13******789 |
|
郭 斌 |
26850373 |
13******286 |
|
黄守刚 |
26831664 |
13******254 |
|
凤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机站)负责人 |
杨坤霖 |
26831053 |
15******988 |
松山镇农机站负责人 |
陈村兴 |
26985148 |
13******589 |
碧里乡农机站负责人 |
陈桂冰 |
26971018 |
13******599 |
鉴江镇农机站负责人 |
黄小锋 |
26991008 |
13******054 |
起步镇农机站负责人 |
林长斌 |
26802746 |
13******798 |
洪洋乡农机站负责人 |
姚仲贤 |
26931033 |
13******360 |
中房镇农机站负责人 |
郑庆奕 |
26941088 |
18******511 |
白塔乡农机站负责人 |
张佺泉 |
26892456 |
13******368 |
西兰乡农机站负责人 |
阮为丰 |
26921058 |
13******765 |
飞竹镇农机站负责人 |
曾 华 |
26951011 |
18******880 |
霍口畲族乡农机站负责人 |
黄鼎斌 |
26961018 |
18******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