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现代社会竞争与发展的重要生产力,是第一资源,因而人才在现代社会的到位越发重要。我县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人才争夺中缺少竞争力、吸引力,为助推我县企业发展,根据省市人才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罗源县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罗委〔2017〕84号)、《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罗政〔2018〕30号)等政策,措施中均有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条款,为规范管理我县人才公寓,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促进罗源县经济发展,故制定《罗源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人才制度,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优化政策环境,制定出台配套办法,规范管理人才公寓,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使人才能够切切实实享受到政策福利,使优秀人才在我县“安居”、“乐业”,促进我县经济又稳又快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人才公寓”及使用管理方式做出了解释,适用于2017年以来引进的符合相应政策文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办法》明确了与人才公寓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对申请人资格、承租价格、承租期限、人才公寓的申请与办理和人才公寓的入住和退出做出了明确、详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四、解决问题
通过《办法》明确了与人才公寓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管理人才公寓,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让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入住人才公寓的各类优秀人才实实在在享受到的人才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留罗创业就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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