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制定方案解读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7-3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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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群众宜居环境卫生质量,巩固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和水平,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福建省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项目罗源县任务分解表》(罗委办﹝2019﹞73号)考评指标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重点抓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攻克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水平。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1.环境卫生

  整治目标: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宣传引导,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美城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内河沿岸、车站工地、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开展巡查,清理卫生死角、合理摆放沿街垃圾桶位置,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垃圾箱干净整洁,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地面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化带无暴露垃圾。

  责任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环卫所、园林所、美城公司

  2.占道经营

  整治目标:通过宣传发动,依法责令整改或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城区、滨海新城及城郊区域主次干道、小街巷、市场周边及重点区域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杜绝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特别是塔兜市场、中心市场大门两侧人行道,罗川中路电动车专卖店等占道经营现象),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责任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

  3.公共厕所

  整治目标:有专人保洁,指示标识设置规范,有禁烟标识,有文明提示标语,厕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乱堆杂物,设有残疾人专用间并开放,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规范。

  责任单位:环卫所、美城公司

  4.农贸市场

  整治目标:切实做到公厕保洁到位、无乱张贴小广告、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畅通。

  责任单位:环卫所

  5.社区小区

  整治目标: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安全,着力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被占用和楼道堵塞等问题,确保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监管力度,切实发挥物业公司服务功能,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治理小区车辆(废弃车辆)乱停放,废弃杂物、生活垃圾乱堆放,乱拉设电动车充电线,私设黑纱,乱张贴乱涂写,公共区域晒衣物,通讯线路乱搭设等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楼道内干净整洁,门窗、照明等设施完备。

  责任单位:物业科、环卫所

  6.背街小巷

  整治目标:对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检查,电线线路乱搭设等现象,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卫生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

  责任单位:环卫所、路灯监管办

  7.城郊区域

  整治目标: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口、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的环境卫生脏乱、废弃杂物乱堆放、路灯电线线路乱搭设等乱象。

  责任单位:环卫所、路灯监管办、美城公司

  8.建筑工地

  避免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施工噪音扰民、施工材料乱堆放、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工地内外项目人员车辆乱停放、占道施工等问题的发生;做到工地相邻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无污水横流现象,围栏挡板设置规范、整齐,无损坏、封闭完好,建筑工地相邻环境整洁等;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的维护管理,对污损、陈旧的要及时清理更换;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建筑工人的文明行为教育,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责任单位:质安站

  第二部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非法营运

  整治目标:通过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非法营运现象(尤其是建筑工地易扬尘、滴洒漏的车辆)。

  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质安站

  2.交通标识、标线

  整治目标:逐路逐街对城区护栏、人行道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摸排(尤其做好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摸排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城区标识、标线进行重新设置、施划。

  责任单位:市政科

  3.停车泊位

  整治目标:在城区及滨海新城范围内进行摸底排查,合理规划新增车辆泊车位,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加强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解决摩托车、电动车占用盲道摆放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科、城建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