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标准》的政策解读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7-0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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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依法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罗源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暂行标准》)。国家法律对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幅度跨度比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比较广,在统计行政实际工作中往往导致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结果,为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了更加具体的依据,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旨在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适用《源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标准》。

  

    主要对以下十种行为进行处罚: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

组织

个体

工商户

1 TJ01TJ-CF-000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1次拒绝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2000-20000 300-2000
较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2次拒绝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20000-80000 2000-8000
严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累计3次或以上拒绝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80000-200000 8000-10000
    
    提供涉及价值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2 TJ01TJ-CF-0002 提供涉及价值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比例10%以下违法数额2000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违法数额(1)违法比例10%-20%违法数额2000万元以下;(2)违法比例20%以上违法数额500万元以上 2000以下
违法数额(1)违法比例10%-20%违法数额2000万元-8000万元;(2)违法比例20%-30%违法数额500万元-5000万元;(3)违法比例30%以下违法数额500万元-2000万元 2000-10000
较重 违法数额(1)违法比例10%-20%违法数额8000万元-1.5亿元;(2)违法比例20%-30%违法数额5000万元-1.2亿元;(3)违法比例30%-60%违法数额2000万元-1亿元;(4)违法比例60%以上违法数额2000万元-5000万元; 10000-30000
较重 违法数额(1)违法比例10%-20%违法数额1.5亿元-2亿元;(2)违法比例20%-30%违法数额1.2亿元-2亿元;(3)违法比例30%-60%违法数额1亿元-2亿元;(4)违法比例60%-90%违法数额5000万元-1.5亿元;(5)违法比例90%以上违法数额5000万元-1亿元 30000-50000
严重 违法数额(1)违法比例在60%以下违法数额在2亿元-3亿元;(2)违法比例60%-90%违法数额1.5亿元-3亿元;(3)违法比例90%以上违法数额1亿元-3亿元 50000-150000

特别

严重

违法数额3亿元-5亿元 150000-200000
违法数额5亿元以上 200000

  

    提供涉及价值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个体工商户
3 TJ01TJ-CF-0003 提供涉及价值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比例10%以下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违法比例10%-20% 给予警告,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违法比例20%-30% 300-1000
较重 违法比例30%-60% 1000-3000
严重 违法比例60%-90% 3000-8000

特别

严重

违法比例90%以上 8000-10000

  

    提供涉及非价值量等其他数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4 TJ01TJ-CF-0004 提供涉及非价值量等其他数量指标的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比例10%以下  
违法比例10%-20% 1000-3000
违法比例20%-30% 3000-8000
较重 违法比例30%-60% 8000-200000
违法比例60%-90% 20000-50000
严重 违法比例90%-150% 50000-100000
违法比例150%-200% 100000-1500000

特别

严重

违法比例200%以上 150000-200000

  

    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个体工商户
5 TJ01TJ-CF-0005 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错报、漏报统计指标个数比例在10%以下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较重 错报、漏报统计指标个数比例在10%-30% 3000-10000 300-1000
错报、漏报统计指标个数比例在30%-60% 10000-30000 1000-3000
严重 错报、漏报统计指标个数比例在60%-90% 30000-100000 3000-8000

特别

严重

错报、漏报统计指标个数比例在90%以上 100000-200000 8000-10000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个体工商户
6 TJ01TJ-CF-0006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超过统计检查查询书规定的时间 5000以下 500以下
较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1次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5000-30000 500-3000
严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2次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30000-150000 3000- 9000

特别

严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累计3次或以上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150000- 200000 9000-10000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个体工商户
7 TJ01TJ-CF-0007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提供虚假资料的或做虚假陈述,对工作正常开展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5000-20000 500-2000
较重 提供虚假资料的或做虚假陈述,对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20000-50000 2000-5000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地点接受统计调查、检查的或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对工作正常开展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20000-50000 3000-5000
严重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地点接受统计调查、检查的或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对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50000-100000 5000-8000

特别

严重

使用威胁、暴力等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100000-200000 8000-10000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个体工商户
8 TJ01TJ-CF-0008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 一般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部分资料的 10000-20000 1000-2000
较重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全部资料的 20000-50000 2000-5000
严重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部分或全部资料的,情节严重的 50000-200000 5000-10000

  

    迟报统计资料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个体工商户
9 TJ01TJ-CF-0009 迟报统计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在统计报表催报单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1次迟报的 1000 100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第2次迟报的 3000 300
较重 同一统计报告年度内累计3次或以上迟报的 10000 1000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序号 编码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元)
企事业组织
10 TJ01TJ-CF-00010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设置不健全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 300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