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关于促进民宿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1-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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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我县旅游资源多样化优势,抢抓民宿经济发展机遇,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旅游消费,助力加快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新罗源。

  二、出台目的

  依托我县独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禀赋优势,按照特色化、品质化、差异化、规模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典型示范,抓好点线面结合,全县动员,通过民宿发展,促进全域全产业住宿要素提升,使民宿产业成为促进我县旅游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动能。

  三、主要内容

  第一点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第二点重点任务,包含坚持规划引领、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主题民宿、推进产业融合、开展示范引领、创新营销方式、强化人才培训等九条;

  第三点扶持政策,包含简化申办流程、便捷登记报备、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用地保障、盘活民宿用房、创新融资支持等六条;

  第四点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指导等四条。

  四、职责与分工

  县文体旅游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做好县域旅游民宿产业策划及发展规划,并融入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牵头民宿的审核备案工作职能,负责民宿产业发展的服务、统筹管理培育工作,指导民宿经营者开拓市场,开展民宿宣传营销,组织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民宿发展扶持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民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规范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民宿选址工作,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等保护范围;负责审查乡镇上报的民宿村落发展规划,督促和指导民宿所在乡镇做好地质灾害和宣传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的审查;加强对民宿经营户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推动民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民宿经营者配备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安装县民宿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和二代证读卡器,做好入住登记管理培训工作。公安派出所(或海防派出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民宿的日常治安监督管理。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民宿建设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对房屋质量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评估鉴定出具相关意见。指导民宿经营者做好垃圾处理等工作。

  罗源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民宿经营者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的监督和指导;负责指导民宿选址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保护范围。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业主在民宿经营过程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工作。

  县招商办:负责指导民宿发展的招商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