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罗源县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方案》县级配套措施(罗政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配套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好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将《罗源县克服疫情影响决胜年末收官战行动方案》落实、落细,支持罗源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结合我县市场主体情况,围绕住宿、文旅等领域,经充分吸收各部门意见,起草形成《配套措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
二、目标任务
《配套措施》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围绕促进消费市场复苏、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2023年经济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
三、范围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配套措施》包含3个方面共6条措施:
一是促进消费市场复苏。提出在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不含民宿)每间每天给予30元补助;对正常营业的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备案民宿用电、用水进行补贴等具体措施。
二是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提出扶持民宿产业疫后恢复,实际入住我县备案民宿,每间每天给予民宿企业补助30元;扶持文创产业发展,对2023年度正常生产研发且展厅面积达50㎡的文创企业或符合直播经济补助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等具体措施。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提出发放稳住市场主体企业贷款贴息,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增量,给予1%贴息,每家企业贴息累计不超过5万元等具体措施。
五、注意事项
1.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民宿按间发放补助,补贴以企业实际缴纳税务发票为准。
2.文创产业满足2023年度正常生产研发且展厅面积达50㎡或者符合直播经济补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可享受其中一项补助,如已享受本县其他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补助。
六、关键词诠释
1.限额以上住宿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
2.贴息贷款是指用于指定用途并由国家或银行补贴其利息支出的一种银行专项贷款。它是一种优惠贷款,以鼓励某种事业或项目的建设。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捷 联系电话:2685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