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11-1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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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罗源县教育局于2023年8月牵头起草了《罗源县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现就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2022年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2023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旨在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强化基础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要求县教育局积极部署强师惠师计划,牵头起草强师惠师计划的相关政策。依据县委、县政府建设教育强县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并为提升全县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提供强力的师资保障,我局在参考福州市区强师惠师计划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征询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才办、县总工会、县国资中心意见后形成了《罗源县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榕政办〔2022〕7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8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罗政办〔2023〕17号)、中共罗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罗源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委教育〔2021〕2号)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壮大高水平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县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师、名校(园)长和名教研员,加快促进全县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同时,完善教师激励和待遇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不合理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适用于罗源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本措施从2023年9月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主要内容

  本措施内容包含十条具体措施,主要涉及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成长平台、教师奖励机制、教师岗位管理、银龄教师计划、教师身心健康等内容。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四有”好教师为导向,每年开展“罗川十佳教师”“罗川十佳班主任”等寻访活动,立体化展示我县教师魅力风采。同时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查师德违规突出问题。

  二是助力教师成长平台。加强名校长、名师培养培养,完善“新任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育专家”的阶梯式的教师成长培养体系,以新师考核比武、教坛新秀评选、优秀教学能手评选等赛事助力教师专业提升发展。加强与省内外教育学会、部属师范院校、知名中小学交流合作,选派校长、教师到名校、先进地区跟岗、培训。同时,鼓励教师学历提升。

  三是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引领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创新优秀教师成长平台,引领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创新优秀教师成长模式,打造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团队。

  四是完善教师教科研保障和奖励机制。积极推选优秀教育成果参与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对获奖项目予以奖励。同时加大对课题研究和对教师承担的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扶持资助力度。

  五是实施银龄教师计划。聘请年龄在65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退休教师从事学科教学和教科研训评等工作,并按职称、名师等级按月落实高于一般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六是创新教师岗位管理。增设2%动态岗位,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专项评审、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奖励、优秀青年教师职务晋升等。开展农村、特教学校“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探索学校学校岗位统筹管理工作,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下放集团内同一法人学校岗位管理权限,自主开展岗位统筹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七是提升教师从教荣誉。为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的奖励。为连续3代及以上均有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家庭颁发“教育世家”牌匾。

  八是保障教师福利水平。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并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才按人才层次申请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非罗源籍的在编在岗(含编外、参聘)教师申请人才周转房。

  九是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推行教师弹性工作制,合理支配教师的工作时间。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减轻教师周末节假日考务负担。支持学校采取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聘用相结合的方式,减轻教师行政工作负担。

  十是关爱教师身心健康。通过心理团辅、心理健康讲座、人性化的管理等方式未教师提供心理支持。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探索互助形式,帮扶困难教职工的重大疾病治疗。

  五、注意事项

  本措施所适用的对象是本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针对教师学历提升的奖励、教师教研的保障和奖励、新教师入职的生活补贴、教师人才的住房保障方面适用于在编在岗(含编外、参聘)教师。同时符合我县多项奖励政策或多种扶持政策条款、性质相似的,以本措施细则为准,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敏,联系电话:1506065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