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09:52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罗源县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安监局办公室(地址:罗源县北大路15号;邮编:350600;联系电话:0591-26856939)。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工作成效2017年,罗源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罗源县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7年,我局开展在线访谈1次,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活动各4次。在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生产”专栏,更新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执法检查信息、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等信息82条,在其他栏目及时更新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认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完整

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在经费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各类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信息,鼓励网民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征集掌握民情民意。加强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文件,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法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全文电子化信息19条,占总数100%,其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9条,占总数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7年,我局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档案馆查阅、电话咨询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解读、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解读政策共计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现有关安全生产的政务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实效性还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日常管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政策界限的把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

20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

20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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