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5:38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oyuan.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后张新村1号,电话:268311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要求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3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3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机构设置、职能、公告公示、重大建设项目、价格与收费、国资国企、财政资金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信息,我局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及时高效回应申请人公开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全面及时、惠民便民”要求,妥善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确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全部办结。历年来累计8条。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分级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为保证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1人兼职,无专职人员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与“信用福州”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福建省闽执法平台等平台相结合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发挥现有的平台的积极作用,完善公开要素,规范公开流程,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即时、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年度”等时限要求做好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维护保障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作为年度评优依据。将年终考核和日常监督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考核引导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主要责任,局领导定期检查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对出现内容安全事件、不及时更新的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科室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需要进上一步加强。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加强,提高公众的知晓度。

  3.存在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不主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整理归档,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加大普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局办公室牵头引领作用,督促和提醒各科室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更新政府信息,以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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