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75号),由罗源县公安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73312)。
一、 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5条,历年累计公开1716条。其中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条;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4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条;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条;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703条;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6条;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31条;
9、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4条;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0条;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条;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0条;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0条;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0条;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目录信息,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维护,2020年因人事变动更新维护负责人姓名项目2条,内部机构设置变动更新维护2条。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出4次民意征集,4次问卷调查,共有582名群众参与了我局发出的问卷调查,收到了7条群众宝贵的意见,反馈结果4次,为我局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公众服务,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有效帮助。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全面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废改。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开展7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1次跨部门随机检查工作。根据部署文件要求,制定《罗源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罗源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时在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交管、出入境、户籍管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政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基层派出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及时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查阅监督。
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公安局2020年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解读警方便民利民新政,传递防骗、防盗、防火、防疫知识,讲述基层民警亲民爱民故事等,充分发挥公安新媒体在中心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解读、社会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通过“罗源县公安局”官方新浪微博、“罗源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共刊登信息218条,回复群众咨询48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0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网上申请,内容为关于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补偿的参考。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为“同意公开”,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3.已答复1件,“同意公开”的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推进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根据26个试点领域工作要求,成立了我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专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条例》《办法》和其他相关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更好的发挥传统媒体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强化信息资源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警民和谐关系的宣传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纳入县局综合考评范围,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促使各责任单位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0 |
0 |
7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20 |
0 |
901 |
行政强制 |
4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 |
减少3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4653.8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因为人员变动导致业务不熟悉,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梳理文件,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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