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3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罗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73312)。

一、 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历年累计公开3114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领域信息发布内容、时间、频率及程序,定期更新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工作计划、行政执法、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党建工作等信息。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在“学习强国”客户端、《人民公安报》、《中国长安网》、《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等媒体,全面展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建设、“e体+”智慧赋能体系建设、“盗案必破”、警务机制改革等工作成效,在各级各类媒体刊登、推送信息报道65条(其中,国家级9条、省级25条、市级31条)。充分利用“罗源公安”微信公众号、“罗源公安”官方微博将罗源警事、典型事迹进行推广并按时发布各类爱民故事、一线警讯及安全提示。

(二)依申请公开

1.2023年,我局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网上申请。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受理为“无法提供”,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3.已答复4件,“无法提供”的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隐私关、文字关,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更好的发挥传统媒体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警民和谐关系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根据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将信息公开纳入县局综合考评范围,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促使各责任单位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9

行政强制 

  3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政务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信息采集报送,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注重充实公开内容,围绕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公安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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