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2021年1月13日通过“福州市罗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东外路环保大楼;邮编:350600;电话:26832210;传真:268501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底,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018条。
其中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
1.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条;
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4条;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条;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条;
5.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60条;
6.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271条;
7.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0条;
8.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0条;
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0条;
10.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0条;
11.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条;
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条;
13.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0条;
14.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0条;
15.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工作实际,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同时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 截至2020年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络申请。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
2. 截至2020年底,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我局已通过书面方式及时答复,其中不予公开数1,重复公开数1,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数1。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1+x量化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环境保护专栏建设,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优化栏目结构,充实栏目信息。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环境保护栏目建设。强化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规范和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依法、真实、便民、及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政务公开进行严格考核监督。成立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小组,政务公开评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将考核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7 |
-62 |
2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1 |
-13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251 |
13 |
行政强制 |
3 |
0 |
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 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 信息公开的内容需更加全面。
3. 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力争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及时解答疑问。
2. 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将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局属单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3. 加强网站维护。积极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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