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1:01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于2024年1月8日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东外路环保大楼;邮编:350600;电话:26832210;传真:268501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难点和赌点问题,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抓手,坚持绿色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37条。同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定期公开水质、大气环境质量通报,全年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200起;公开水质环境质量通报12份,每日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其他环境质量不定期公开。

  2.提升效率,加强服务。我局认真做好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效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更新信息发布资源,推动我局信息统一公开和动态发布,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环境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及业务水平,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情况,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全年公开环境违法案件5起,行政许可59个,行政强制2个。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3年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规定动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网站管理体制、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等要求。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市政府网站中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栏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实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

  (五)监督保障

  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局办公室坚持定期检查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认真对待投诉举报来电来信,及时查证核实,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832210;投诉受理邮箱hbj26850186@163.com;接受群众、企业和相关机构监督。同时,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2023年我局未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如何进一步拓展亟需进行深入思考。

  2.公文信息公开的属性难以准确界定。

  3.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仍任重道远。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途径。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着力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提高信息到达率。

  2.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对照罗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范,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学习和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多形式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强化一盘棋意识,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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