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罗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6832406,邮箱:lyxjtj4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专栏公开7条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2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类信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类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驶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要求发布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清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主动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公路建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交通执法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梳理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通过县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上级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一是通过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发布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等文件解读;二是通过开展“路政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扩大政策、法规传播范围。三是通过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福州网格化的“智慧城管”、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回应群众对公交、道路、客运等问题的投诉建议,并予以解决;五是对群众关注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及灾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情况,及时通过罗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六是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相关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9年财政资金决算、2020年财政资金预算和交投公司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我局已按县上规定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增加其他要求,尽量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我局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将各类信息分类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公开到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未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调整充实了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属单位、各科室具体经办人员组成。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交通运输的基本情况我局通过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准确的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公交班线的情况等各类信息。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进行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与友邻单位的交流联系,组织学习先进经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让群众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指定专门的联系电话:26832406,邮箱:lyxjtj406@163.com,以便群众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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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0 |
3 |
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4 |
0 |
177 |
行政强制 |
20 |
0 |
3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0128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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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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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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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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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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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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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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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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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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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没有专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有待加强、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学习信息化工作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梳理提炼力度,深入挖掘业务类和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时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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